当前,个别地方行政机关坐支或者变相坐支部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的非法财物拍卖款项,以补充行政经费的不足,或用来盖房子、买汽车、发奖金、办福利等,甚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引起了民众强烈不满。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采取了统一罚款、没收财物票据等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务检查、稽查的重要依据,必须统一印制、管理。在我国,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由各级财政部门发放、管理。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单据,如行政机关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没单据,甚至不给任何凭证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处罚,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上一级行政机关、各级财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应当收缴、销毁,并可以对处罚行为的发生负有决策责任的决策者或决定者及对直接实施处罚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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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有权没收财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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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处理罚没财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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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处罚权应受到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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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单一的索要或收受财物行为不是复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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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哪个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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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私分没收财物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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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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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下来,没有罚款收据,会罚款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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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处罚之后能否收缴罚款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61、《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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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财物的收缴机关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0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查获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其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分别由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上缴财政。构成刑事犯罪的,其扣留的财物,应于封存,并开列清单随案移送政法机关审理。判决后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由移送机关上缴财政。 第六条政法机关查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分别移交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七条县以下工商管理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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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行政机关是如何规定财产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没收财产的财产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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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物品被行政处罚,应该怎样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7《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