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类型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6 04:42:03 277 人看过

一、合同效力类型包括哪些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变更是否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会。

1.变更后的合同会产生新的权利义务约束合同当事人;

2.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向将来,合同变更仅对未来产生效力,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

3.其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如何有效避免合同效力出现风险

有效防范合同效力风险的方式分别有:

1.签订合同前进行调研和了解;

2.签订完整详细的合同;

3.写明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4.写明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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