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保全期限为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1:35:01 487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天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当事人违反本期限的,将失去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

录像证据保全期限是多久

没有规定保存的时间。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保全的证据及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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