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注明期限的诉讼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9:22:10 476 人看过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一、对欠条不同情况的诉讼时效规定

1、如果该债务有明确的偿还期限的,则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的二年。但如果期间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则需要按规定计算诉讼时效。

2、如果该债务没有约定偿还时间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偿还债务,诉讼时效为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二年。

二、诉讼追讨欠款时要准备什么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各种诉讼中上诉的期限要求
    1、刑事上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民事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3、行政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国外上诉期限不同国家法律关于不同性质的诉讼案件上诉期限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在德国,对刑事案件提起上诉,必须是在宣告判决之后1周内。在日本,审级不同,上诉期限也不
    2023-02-17
    476人看过
  • 诉讼标的有几种哪些类型?
    一、诉讼标的有几种哪些类型?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2、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3、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二、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包括哪些?1、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诉讼请求以及起诉所依据的客观事实,这些是起诉必备的核心部分。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2023-06-03
    301人看过
  • 追诉时效的种类及期限是怎样的?
    时效的种类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诈骗罪的追诉时效犯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诉时效为五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3-08-18
    229人看过
  •  各类案件诉讼期限的对比
    刑事诉讼中各个阶段的审理期限存在差异。以法院审理期限为例,如果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裁决;如果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应在受理后二十天内审结;如果采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则应在受理后十天内审结。刑事诉讼中各个阶段的审理期限存在差异。以法院审理期限为例,如果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裁决;如果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应在受理后二十天内审结;如果采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则应在受理后十天内审结。 刑 事 诉 讼 审 理 期 限 介 绍刑事诉讼审理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从收到案件材料到作出裁判决定的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可以延长三个月。在审理期间,法院可以进行多次开庭审理,但应当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不宜延期审理情形的案件,法
    2023-09-09
    80人看过
  •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几种类型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典和民法典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3-06-13
    143人看过
  • 合同中没有注明期限的怎么处理
    合同中没有注明期限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对合同进行修改添加,对时间予以确认。经当事人确认后签字盖章生效。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专利权买卖合同可以约定履行期限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则根据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民法典合同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清时怎么办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
    2023-02-16
    218人看过
  • 民法的诉讼时效种类
    一、民法的诉讼时效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为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除特别法另有规定外,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二)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下列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一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以上民事法律关系对确定性的要求更强,必须在更短的期间内使之确定化,因而适用一年诉讼时效。这一规定即是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别规定,属于特殊诉讼时效。此外,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引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由于这两类合同有效期长,涉及金额大,具有涉外因素,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往往不够用,?法律赋予其比较
    2023-04-12
    74人看过
  • 物业诉讼有没有期限
    业主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时间交纳物业费,如果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知,不交物业费是违法的,可能会被起诉至法院,因此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一、拖欠物业费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二、物业费多久不交算逾期物业费只要超过物业合同约定的时间不交就算逾期。分析如下:1、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023-03-19
    222人看过
  • 时效的种类有哪些,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时效的种类有哪些时效分为两种: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追诉时效完成,是刑罚请求权消灭的重要事由之一。行刑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有效期限的制度。犯罪人被判处刑罚后,只有在行刑时效期内,刑罚执行机关才有权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期间内所判处的刑罚未执行,超过行刑的时效,便不能再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完成,是刑罚执行权消灭的一项重要事由。我国《刑法》总则只规定了追诉时效,对行刑时效未作规定。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
    2023-04-26
    220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的种类有什么
    种类有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中保全(一)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二)适用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23-02-06
    374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种类有几种
    一、特殊诉讼时效种类有几种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这类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短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两年。当发生上述四种情形时,权利人必须在1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还有一种长期诉讼时效为《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此种情形诉讼时效为3年。3、最长诉讼
    2023-06-02
    95人看过
  • 诉讼公告期限的明确规定
    诉讼公告期规定如下: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如果当事人在公告后的六十天里还没有知悉到具体的情况的话就会被视为知晓。诉讼公告债权人期限债权人申报的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二)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
    2023-07-07
    10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主体种类辩析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股份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在实行公司制企业中,公司为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起诉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人等案件不断增多。虽然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诉讼制度的规定散见于法条中,但有些规定太过于笼统、模糊,又无相关细致的司法解释,以致于广大法官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本文尝试着就有限公司几种诉讼制度加以整理辩析,以供同仁们参考:一、公司直接诉讼公司直接诉讼是指有限公司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当公司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以自已的名义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人的一种诉讼制度。该制度适用的前提为公司法148条、149条、150条、151条、152条的相关规定,即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的义务、第三人有不得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义务。1、公司直接诉讼的原告公司直接诉讼的原告是
    2023-06-09
    201人看过
  • 诉讼期只有法定期限一种吗
    诉讼期不是只有法定期间一种,还有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民事诉讼法直接明确规定的期间,不得由法院随意变更;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某一诉讼行为的进行所规定的期间,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变更。没有借款条、只有欠款条情况下的诉讼期间认定。首先确定借款条的性质:1、借款手续不规范造成的“欠款”条,实为借款条,应按上述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办法确定时效。2、债权人催告货款或其它权利时,债务人出具的欠款条,并非借款,应根据双方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欠款性质。3、出借人催告借款时借款人出具的还款条,是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但该欠款条标志着债权人已就借款债权行使过催告,借款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借人对债务人的履行意愿、履行能力已经了解,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可能遭受侵害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应从欠款条所确定的还款日期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载明还款日期的,应从欠
    2023-07-29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有没有法律诉讼时效的限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8
      展开全部债权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债权的二年诉讼时效。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借条中没有写还款日期,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款人随时可以要求欠款人偿还,但也要给对方一方合理的还款时间。债权债务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债权的二年诉讼时效,此时效从欠款人还款期限届满起计算,在要求对方还款要注意不要过了此诉讼时效,否则此债将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一百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没
    • 期限类型的几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
    • 什么是申诉申诉,申诉的种类有哪些,申诉的种类与申诉的期限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
    • 诉讼的证据种类和证明力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3
      诉讼的证据种类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明力是指能否在审判中用来证明控辩双方所主张的、并且必须由审判人员加以判断的事实,也就是有无充当证据的资格,在英美证据法上,又称为证据的可采性。
    • 诉讼保全诉讼保全的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 一、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