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体系随着发展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其中,近来各地法院连续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不断经受考验。人民法院审判秩序是否良好,法院环境是否安全,不仅影响法院的形象和声誉,更影响法律的权威。然而当前,审判任务日趋繁重,面对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执法风险不断加大,突发事件和危险隐患难免发生。在此情况下,必须构建规范完善的法院安保体系。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法院安保体系,必须是一套规范完善、行之有效的体系,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构建。如何构建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体系,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法院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大部分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思想上不重视。首先,一些法院的领导对当前安保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认识不足,对安保工作重视不够,在安保方面所作的工作还太少;其次,大部分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思想上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对已然发生的不安全事故,部分干警总是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这些事故很遥远,与自己无关,不能引以为戒;还有一些干警对安保工作认识片面,认为安全是法警、保安的工作,事不关己,不闻不问。
二、人力、物力难以保障
1、人员配备不足。安保队伍存在量少质弱的问题,作为安保主体力量的司法警察队伍普遍编制不足,队伍整体呈老化趋势,训练不充分;作为安保重要力量的保安人员均为保安公司派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无法发挥应有的安保作用。
2、安保经费存在缺口。安保体系的构建,需要物质基础来保证,宁可备而暂时无用,但绝对不能不备。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经费短缺的问题,导致硬件建设、装备配备等设施难以配齐,留下安全隐患。
三、完善的安保体系尚未形成
1、安保体系不合理。构建合理有效的安全保卫体系,是安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安保体系不完善,法院安全便存在漏洞,因此,应建立严格全面的安保体系,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2、后期落实不到位。一个完善的安保体系,须配合后期的贯彻落实,才能发挥应有作用。后期落实不保障,安保体系的作用将大打折扣。目前的安保体系并不完善,后期执行也有问题,有些制度无法落实到位,制定的规章也无法完全执行,安装的设备也无法完全启用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抓思想建设,提高法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
目前,大部分同志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大部分同志认为法院的工作就处于矛盾的核心,当事人之间因产生矛盾和纠纷才来法院,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当事人和当事人之间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很正常,对法官产生误解和偏见也不为怪。在长年累月的实际工作中,大家对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思想上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对一些不安全苗头、征兆不能及时发现。针对这些问题,要经常性通过广泛而又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解决广大法官干警思想上的麻痹和侥幸,纠正错误认识,树立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1、提高法警队伍待遇。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年龄普遍偏大,特别是法警队伍老化、人才断层,新进干警忙于参加司法考试,争取办案资格,不安心、不专心于法警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应做到:提高法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敞开晋升渠道,提高执勤津贴,拴心留人,解决法警不安心、不专心工作的问题;增加编制,增加警力,高标准选招一定数量的保安,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抓好法警的学习培训,从政治学习、法律业务学习和法警训练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警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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