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9:30:28 234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归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产权人通过办理物权登记获得房屋所有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一、房产证是否可以直接过户

房产证是可以直接过户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有房产证了,说明已经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首次登记,当事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当事人想将房屋过户的,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二、企业不动产登记消灭与变更有哪些区别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不动产物权,在各国都是法律最重要的内容。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又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法律第九条的规定表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登记原则上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例如,当事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房屋合同后,只有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后,才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不经登记,就不会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此外,不动产物权登记还可以派生出不动产物权登记推定真实的效力,即除有相反证据外,法律认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这既是不动产物权交易安全性和公正性的需要,也是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对相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而取得该项权利的人,法律认可其权利取得有效并予以保护。

三、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有效呢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不动产的登记簿记录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于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被作为遗产但前提是继承人要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过世者所有,这就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看相关的信息了,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子在很多方面都很容易存在纠纷二、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贷款服务,它的出现为很多个人和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房产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在步入信用社会的今天,如何利用房产抵押贷款,为自己营造精彩生活获得资金保障,为自己事业发展获得资金支持,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有信用贷款(如
    2023-05-06
    75人看过
  • 宅基地翻盖后房屋到底归谁
    宅基地上的房屋翻盖后,产权一般仍然归原产权人。一、房子塌了宅基地还有效吗1、自然灾害影响下倒塌的房屋:部分房屋是因为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倒塌的,一般灾后原房主可在原地申请建房,那么房屋倒塌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在原房主手中,但是申请人需要是本村集体组织中的一员,并且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房,若是申请人非本村集体组成成员,村集体将有权将宅基地收回。此外若是原房主想要易地重建房屋,那么原房屋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处理。2、闲置后倒塌的房屋:农村有些房屋是因为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导致的倒塌情况,对于这类房屋而言,主要看其闲置的时间,若是闲置的时间超过2年,那么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将被村集体收回。若是倒塌的是无主的农村房屋,那么宅基地也将被村集体收回。3、一般来说,房屋倒塌后,其房产证是无效的,这是的房子已经没有了经济价值,一般是需要注销房产证的,因为房屋已经灭失。但若是倒塌的是农村房屋,房主可以向有
    2023-02-10
    478人看过
  • 房屋租赁税到底该谁交
    这个税到底归谁交?地税部门表示,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缴纳,印花税由书立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目前,税务机关是按上述规定征收有关税款。一、房屋出租税收代征点收税项目有哪些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如下所述:1、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营业税个人出
    2023-03-03
    144人看过
  • 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一、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小区公共收益归所有业主所享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小区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小区公共利益分配是可以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
    2023-06-19
    323人看过
  • 产权为70年的房屋,所有权归谁?
    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归谁要看情况。如果房屋的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续期,一般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以外,申请续期的请求会被批准,申请人就可以继续获得房屋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0年产权:70年产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
    2023-08-18
    371人看过
  • 小区地面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一、小区地面车位到底归谁所有1、小区地面车位归谁,按以下情形确定:(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二、买小区停车位价格怎么规定(一)首先,按规定确定停车位价格标准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小区的位置、楼房的价格,参考行业平均状况等因素定价,评估出可以销售出去的价位。2、结合停车位的位置、类型考虑最终的价格。(二)其次,实践中对于停车位会按照以下确定价格:1、开发商先对周边市场价、以及所在城市的市场价进行调研,制定出符合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持平的,并且车主能承受的价格;2、若车主对这一价格不满意,可以请业委会会同开发商共同做市场调查,召开业主大会公布调查结果,最后由开发商重新制定价格。另外,开发商确定停车位价格
    2023-06-14
    7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继承权到底归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3
      没有立遗嘱的房产以下这些人有继承权: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
    • 父母出资买房,到底归谁所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民法典颁布后,关于父母出资购房总结下来有两点: 第一,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只要没有加对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 第二,房子是结婚后买的,如果没有协议,不管是否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这个房子都有对方的一半。
    • 地下车库的产权到底归谁所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根据不同的建设模式而不同,不过现在基本上属于开发商所有。
    • 借名买房房屋到底归谁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因为出资人和被借名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借名合同,是一种债权关系,而被借名人和房屋出售人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当前后两个合同都有效的话,出资人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其名下房产变更登记至出资人名下;但如果前者的借名合同无效,后者买卖合同有效的话,被借名人返还给出资人的是房款而不是房屋,此时,被借名人可以取得房屋。
    • 二手房的违约金到底归谁所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5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