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确权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3 20:20:17 334 人看过

关于农村耕地的确权条件为:需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农村耕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耕地确权条件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土地确权的方法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一
    2023-05-03
    114人看过
  • 农村耕地被确权到他人名下,是否可以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耕地确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十三条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国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
    2023-06-01
    207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
    一、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不是,耕地属于国有,根据各地具体到村的实际情况分配,通常承包责任到户三十年不变。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自主支配,如种植经济作物、农作物、蔬菜、植树、办家禽养殖场等。耕地是自然土壤发育形成的能够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自留地是农业合作化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包括自留耕地(农村房前屋后的菜园)和自留山地(自家留下种树的荒山林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
    2024-02-01
    33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被拍成耕地
    通常,村里的房屋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宅基地使用权,一部分是房屋产权。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够出卖的,但是房屋本身是能够出售。一、对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1、对宅基地的规定如下:(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3)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5)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
    2023-03-06
    426人看过
  • 农村户口变化对宅基地耕地确权、继承有哪些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已经户籍制度的改革,很多农民朋友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改变户口的属性。进而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农民朋友们户口转入城市后,原有的农村耕地和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可以继承?”。这里为各位一一做出解答:一、承包户家庭消失的情况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济组织。二、承包户成员迁出的情况1、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很少有人这么二主动放弃吧,并且口头协议不算,签订放弃合同才算,这样大部分的迁出户口者都可以确权)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3、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
    2023-05-05
    290人看过
  • 农村耕地互换违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耕地互换违法吗农村耕地互换不违法,但是双方需要签订民事合同。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流程:(一)提出申请。(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七)资料归档。(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二、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违法吗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
    2024-01-11
    274人看过
  • 农村耕种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
    土地的权利归属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其中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一般是三十年,土地承包条例有规定;如果是村里搞土地流转,是可以将土地交给企业进行经营的,这样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解放,也有利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综合利用,你的收入并不减少,还可以分红,取得补偿,你没有了土地耕种,就可以到外地打工,你的土地管理权属也没有改变。《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
    2023-05-02
    496人看过
  • 农村自留耕地属于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自留耕地属于谁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二、自留地是什么意思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
    2023-04-24
    188人看过
  • 农村耕地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可以,民法典取消了农村更低不可以抵押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耕地的经营权可以向银行融资。一、非农户口能否继承耕地非农户口是不能继承耕地的。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跟父母还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就算是父母已经过世了,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也就是意味着可以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的。二、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了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2014年,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正在进一步推广,一方面保障农民的基本权
    2023-03-31
    393人看过
  • 耕地、宅基地确权,能给农民带来什么?
    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农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哪块地是你的,这次确权就是确确实实的给你个凭证,给你发个证书。所以这次土地确权不改变你原有的土地权益,也不是重新分地。也就是说,你原来有二亩地,这次确权给你发个二亩地的证书;你原来没有地,还是没有。那么土地确权重要的意义在哪呢?从农业生产来说,规模化是一种趋势,土地流转不可避免。那么土地确权就势在必行了,对于农业大户来说,土地确权后,三权分置,流转的土地可以用来抵押贷款,解决融资难的困境。对于不种地的农民来说,土地确权后,心理应当是更有底了,我有多少地,在哪,清清楚楚的全在那,流转的收益也会提高。如果愿意还可以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分享产业产业链中的利益。除了耕地,宅基地在确权中的意义更是不可小觑。过去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组织内流转,限制了宅基地价值的发挥。在宅基地确权后,有望对宅基地的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开放,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目前已经有不少地区
    2023-05-02
    42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
    2023-05-05
    403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是什么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什么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二、农村征地都有哪些程序农村征地的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三、征收土地流程1、发
    2023-04-07
    56人看过
  • 农村租地可以租赁耕地吗
    一、农村租地可以租赁耕地吗耕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耕地使用权人或者承包人,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耕地经营权,出租时要签订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耕地是否可以签订租赁合同耕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耕地使用权人或者承包人,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耕地经营权,出租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
    2024-01-29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五保户耕地现在怎么确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0
      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 耕地确权后村里又重新确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5.二轮承包后村
    • 农村耕地确权后城镇户口有权继承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你把户口迁到了别的地方,你就不是该村村民了,就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了,当然也不能参加土地确权了。
    • 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法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1、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地块成图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
    • 农村耕地上建房要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确权并不会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原来是耕地,确权之后还是耕地,如果以前耕地不允许建房,那么确权之后也是不允许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对于农民承包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耕地的性质。并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