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申报债权在破产重整中有何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6 16:49:23 73 人看过

若未能依照规定期限内申报破产重整事项,可能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首先,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将失去参与破产程序过程中的众多程序性权益,其中包括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权利、投票表决的权力、提出异议的机会以及财产分配名册上的申请权利等等。

其次,如若破产财产已被依法进行了分配,那么债权人将无法考虑进行补充申报;

即使有意向申请补充申报的债权人,也必须负担与查明及认可补充申报债权有关的相关费用。

再者,倘若破产财产已经进入了重整程序,而债务人为避免因此而受到损害,尚未及时申报债权,那么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将被剥夺其所有要求偿还债务的权利。

最后,同样的道理,假如破产企业进入和解程序,且在债权人未按期履行申报义务的情况下,在和解协议规划执行期间,该债权人将被彻底禁止行使所有要求偿还债务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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