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31:05 161 人看过

第一章贷款分类的目标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

(二)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二章贷款分类的标准

第三条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四条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五条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的担保;

(五)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六)银行的信贷管理。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第六条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第七条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简称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重组贷款若具备其他更为严重的特征,可参照本指导原则第四条和第五条作进一步的调整。

第八条对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的贷款,至少划分为关注类。并应在依法追偿后,按实际偿还能力进行分类。

第九条分类时,应将贷款的逾期状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至少归为次级类。

第十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第三章贷款分类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贷款分类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贷款分类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三)实行审贷分离;

(四)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

(五)改进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贷款状况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分类法是对贷款分类的最低要求,也是判定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基础。

商业银行可直接采用本指导原则第二章规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标准,也可依据本指导原则,从自身风险防范和信贷管理需要出发,制定相应的贷款分类制度。

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应与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贷款风险分类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三条对贷款分类时,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第十四条如果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对贷款的分类。

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半年对全部贷款进行一次分类。对不良贷款应严密监控,加大分析和分类的频率,根据贷款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在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的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对逾期贷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进行统计与监测。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抵押、质押品管理和评估的政策和程序。对于抵押品的评估,在有市场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押品的市场价格定值。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保证贷款管理政策,对此类贷款的分类应充分考虑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要保证贷款分类的信贷人员和复审人员具有必要的信贷分析知识,熟悉贷款分类的基本原理。要通过培训和必要的措施保证贷款分类的质量。

第四章贷款分类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遵循内部控制原则,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连贯和可靠。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的内部报告制度应对贷款分类的报告关系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管理层能及时了解贷款质量及变化情况。

第二十一条信贷人员应该全面掌握并熟悉借款人和贷款的情况,有责任把借款人和贷款的真实情况书面报告给负责分类复审的部门。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贷款分类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向上级行或董事会作出书面汇报。

第五章贷款分类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两种方式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进行监控。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原则上每年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包括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对贷款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商业银行,将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在检查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时,不仅要独立地对其贷款质量进行分类,还要对其信贷政策、信贷管理水平、贷款分类方法及分类程序和结果作出评价。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报送贷款分类的数据。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以及呆账核销情况应依据有关法规披露。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指导原则中的贷款系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各类贷款。

第二十九条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该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并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人民银行有关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指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核销损失贷款。

第三十一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类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导原则建立各自的分类制度,但不应低于本指导原则所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指导原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呆账核销相关文章
  • 委托贷款合同的风险怎么分类?
    一、委托贷款的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二、委托贷款的风险分类根据《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委托贷款业务中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贷款风险、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因此,委托贷款被认为是银行的低风险业务,但对银行而言,委托贷款并非完全无风险。实际上,受托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客观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风险。1、政策风险。在业务准入上,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是否报经银监会批准或备案,取得了经营委托贷款的主体资格?如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办业务时,未按规
    2023-05-01
    107人看过
  • 行政指导的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指导的原则如下:1、必要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采取行政指导行为比实施行政行为可能会产生更好的客观效果的一种主观认识;2、正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必须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导指导的可接受性;3、自愿性原则,是指行政指导行为应为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2024-04-24
    290人看过
  • 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原则和贷款期限的知识
    一、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原则和贷款期限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原则主要有四种原则,分别是真实性原则,及时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二、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商业银行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三、商业银行的职能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主要有四个基本职能:1、信用中介职能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
    2023-05-25
    63人看过
  •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指导原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作为全球海洋运输包装危险货物的指导规则,其制定原则是除非符合规则的要求,否则禁止装运危险货物。其目的是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海洋污染、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洁。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重点)1、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遇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2、合同的种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多式联运保险。3、风险与损失(重点):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外来风险,指由外来原因如偷窃、受潮、串味、钓损、玷污等外来原因,以及由战争、暴动、罢工等特
    2023-07-16
    205人看过
  • 贷款风险分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贷款风险分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贷款风险分类的具体规定主要围绕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而制定。根据相关规定,贷款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贷款风险分类标准主要基于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即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要求在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方面,商业银行
    2024-07-31
    475人看过
  • 指导原则及工程建设准则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XX地区的批示精神和朱总理提出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搞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为指针,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为手段,以实现秀美山川,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XX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原则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分区县组织实施的原则。2、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由区县、乡(镇)、村调整解决的原则。3、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工程建设阶段对质量形成的作用和影响1、项目可行性研究在此过程中,需要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因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2、项目决策项目决策阶段是通过项目可行性研
    2023-07-04
    69人看过
  • 什么是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受害者的补偿并不完全是由雇主承担,而是采用互助互济的方法,分担风险。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分配,国家责成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再分配,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人员之间调剂使用。该原则缓解了部分企业、行业因工伤事故而带来的负担,既可以及时、公正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又可以减少社会矛盾,有利于正常的生产发展。
    2023-12-05
    174人看过
  • 原则概述:城市新区建设指导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如下:(1)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要以规划先行为指导原则,就是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科学规划,正确处理城市新区的规划;(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3)坚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安居的舒适程度,建设和谐社区,为市民提供充足的买得起的住房。市建委组织召开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会议12月4日,市建委组织召开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委目督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委,市兴城公司和各相关区(县)政府及建设局,会议由市建委副主任孙明主持。11月4日,李春城书记、葛红林市长一行对我市四大新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明确作出了加快新区开发、搞好综合配套、建设宜居成都的重要指示。11月6日,市建委安排了相关区县填报四大新城建设情况的项目汇总表;11月24日,我委
    2023-07-13
    386人看过
  • 保险的特征分类基本原则?(2)
    二、保险的特征?(一)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二)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三)法律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四)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三、保险的分类?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的险种越来越多,所涉及的领域及具体做法也在不断的扩大和发展。然而,迄今为止,各国对保险的分类尚无统一标准,只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大体上的分类。?(一)按保险的性质分类?保险按具体的性质可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1.商业保险?
    2022-05-01
    328人看过
  • 借贷原则:防范债务风险的策略
    1.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2.出具规范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用词准确。3.留存交付凭证。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4.约定利息时按国家规定的合法利息执行。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没有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关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依法形成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形成的利息金额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这种借贷关系形成的基础往往是熟人关系,在金融市场中享有相当的份额,其灵活快速的特点是其他融资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但其缺点也是同样突出,即缺乏监管,但缺乏监管,并不代表无法可管,只要预防措施完善,一样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防范风险。选择合适的借款方是防范借贷风险的第一步。现在民间金融市场上,有很多借贷的渠道,对于债权人来说,即借贷关系中
    2023-07-11
    270人看过
  •  电费收费的指导原则
    根据国家现行电价制度中的《力率调整电费办法》,当月有功电量A和无功电量B的平方和为A的平方+B的平方,月平均功率因数COS/根号(A的平方+B的平方)。根据表一,当月平均功率因数低于0.9时,从电费总额罚款0.5%,每低于0.7一级提高到1%,每低于0.65级提高到2%。当月平均功率因数高于0.9时,从电费总额奖0.15%,以此类推,以0.75%封顶。调整电费是指供电公司根据客户一段时间内(如一个月或年)所使用的有功和无功电量来计算其平均功率因数,并据此收取的相关电费。假设当月有功电量是A,无功电量是B,功率因数是cos,则月平均功率因数:COS/根号(A的平方+B的平方)根据国家现行电价制度中的《力率调整电费办法》该功率因数标准要求为0.9功率因数奖、罚规定:每低于标准0.01时,从电费总额罚款0.5%,以此递增,低于0.7每一级提高到1%,低于0.65每级提高到2%;每高于标准0.01
    2023-11-24
    193人看过
  •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不断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努力实现新时期环保标准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管理型转变、由侧重发展国家级标准向国家级与地方级标准平衡发展转变、由各个标准单元建设向针对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的标准簇建设转变、由以标准制修订为主的工作模式向包括标准制修订、宣传培训、实施评估、标准体系设计与能力建设的全过程工作模式转变。(二)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促进转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围绕深化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和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标准制修订。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标准簇,包含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和其他相关配套标准,发挥标准组合效能,支撑环境管理战略转型。2.突出重点,支撑减排以污染减排、空气质量改善、生活饮用水安
    2023-08-17
    176人看过
  • 侵权责任原则分类
    一、侵权责任原则分类侵权责任原则分类:1.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所贯彻的基本精神是: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于行为人的过错而产生的侵权责任。按照过错原则,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2.过错推定原则,该原则是过错责任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该原则是介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间的一种中间责任。3.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之为危险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依据法律规定而承担侵权责任。该原则的设立是为了弥补过错及过错推定原则的不足而设立的制度。4.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
    2023-04-25
    62人看过
  • 基金类型和风格选择的原则
    08年重点投资哪些基金?类型和风格选择根据对08年基金投资的总体预期,结合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原则,对于08年基金投资的基本策略,总体有以下原则:一季度可保持较高仓位基金投资仓位的调整要根据近期市场的趋势预期进行,就目前而言,08年一季度在基金组合投资中可以选择较高的仓位。积极型投资者可保持仓位在80%~100%,稳健型投资者可保持仓位在70%~80%,保守型投资者可保持仓位在50%。而一季度后的仓位选择,则需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再适时调整。偏股型基金为主,债券/货币基金为辅出于对08年整体收益的预期,基金类型选择仍以偏股型基金为主。在类型配置上,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偏股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作为基础配置类型。而对于配置混合型基金,由于配置混合基金之间实际的仓位控制差异很大,不易评估其实际择时能力。对于能够主动控制仓位的投资者而言,可以少配配置混合型基金,而通过偏股基金和债券/货
    2023-04-24
    7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呆账核销是指金融企业按财政部呆账核销管理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按规定程序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使用企业提取的呆账准备金,进行内部账务处理的行为。 呆账核销是金融企业一项长期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真实反映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状况,... 更多>

    #呆账核销
    相关咨询
    • 自甘风险原则的构成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自甘风险原则是指,当事人已经意识到某种风险的存在,或者明知将遭受某种风险,却依然冒险行事。 那么,当风险出现时,就当自己来承担责任和损害后果的原则。 所以,当一个成年人和朋友一起踢足球、打篮球,一不小心被对方碰到受了伤,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自担责任。
    • 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贷款指导性贷款的实施细则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02年9月4日) 教财厅〔2002〕4号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四定”、“三考核”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于2002年8月2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0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贷款计划的通知》(银发[2002]
    • 行政指导有哪些分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行政指导的分类,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类可分为三大类: 1、以行政指导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不同为标准,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促进性行政指导。
    • 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1、免税法的指导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对居住在本国的跨国纳税人来自外国并已由外国政府征税的那部分所得,完全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免予课征国内所得税。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因双重税收管辖权而导致的双重课税。2、免税法全称为“外国税收豁免”(ForeigTxExemptio),又称为“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欧洲大陆法
    • 什么是自甘风险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
      自甘风险原则是指,当事人已经意识到某种风险的存在,或者明知将遭受某种风险,却依然冒险行事。 那么,当风险出现时,就当自己来承担责任和损害后果的原则。 所以,当一个成年人和朋友一起踢足球、打篮球,一不小心被对方碰到受了伤,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自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