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取证注意事项:(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集原物、原件;不能收集原物、原件的,也可以拍照、复制,但必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必须由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2)收集证言,应当向出证人提出要求,说明责任。证词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的身份和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印章。证人要求对原证进行部分变更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变更原因,但不得退还原证。与证人谈话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有关机关移交的调查材料必须经过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婚外情诉讼离婚取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1、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2、自家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3、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4、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
5、捉奸在床难证同居关系
当夫妻因一方发生“婚外情”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方设法取得对方“不忠”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在京、沪、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种名目的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当事人抱着“捉奸取证”的心态,不择手段、不惜成本。但是,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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