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执行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55:53 315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期间包括承办刑事案件的机关的办案期间和当事人的诉讼期间。涉外案件的诉讼期间一般可以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诉讼期间一致,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包括第79条、第80条、第124条、第138条、第140条第3款、第146条、第151条第1款、第168条、第183条、第184条和第196条。侦查、执行程序和简易程序中关于司法机关处理期限和当事人诉讼期限的规定不在此列示。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应有效遵守这些法定期限。然而,由于涉外刑事诉讼中的许多特殊情况,有时很难完全适用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首先,涉外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不在中国居住,他们需要很长时间参与诉讼和相关文件交换;第二,外国人在中国诉讼中普遍需要翻译,这影响了诉讼效率,导致诉讼期限延长;第三,在没有协议豁免认证的情况下,外国当事人提交给中国的一些诉讼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公证和认证才能生效。此外,由于邮寄等因素,这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第四,外国当事人通常不熟悉中国的法律,并且有一个适应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为保障外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相关法定期限也应适当延长;第五,处理一些涉外刑事案件,请求外国司法机关协助,需要中国主管部门和被请求国具体处理,客观上必然会延长时间,因此,很难在通常的时限内完成相关诉讼

鉴于上述原因,有必要对某些诉讼期间作出适当的延长或特别规定。但是,涉外刑事诉讼期限的延长或变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

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延长涉外刑事诉讼期限:

(1)羁押期,对外国嫌疑人、被告人的调查和起诉;P>(二)审查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案件的期限;p>(3)当事人在审判前上诉并送达起诉书,为被告人准备辩护的期间

(4)联系司法协助事宜所花费的时间应从法律期间或中国司法实践中另有规定的期间中扣除,一般会根据法律程序报告并要求延长涉外诉讼期限。对于刑法未规定的活动期间,采取了一些临时修改。例如,如果请求国在被请求引渡人采取临时强制措施后一个月内未提出正式引渡请求,则应立即撤销其羁押。但是,也可以应请求国的请求适当延长期限,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又例如,对于某些司法协助请求,当事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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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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