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是否享有业主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4:10:50 459 人看过

租赁房屋时租客享有部分业主权利。租客承租房屋后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享有房屋所有人即业主的部分权利,如占有、使用、收益等,有权依法享受物业服务。

一、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谁

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所有权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物权。房屋权利人的权力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期间可以卖吗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三、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应该归谁所有

小区会所的经营收益一般归开发商。会所的面积一般不会列入业主购买房屋的建设面积中,业主所享有的产权证中也就不包含会所的所有权,没有小区会所的所有权,对于小区会所所得经营收益自然也无权享有。

一、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包括: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小组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小组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总而言之,小区会所是由开发商建设的,并且会所的面积不列入业主所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因此会所的所有权在开发商的名下。开发商可以行使经营的权利,会所的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业主对于会所不享有经营的权利,也无权要求分享会所经营的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出租房屋主人可享有之权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如下:1、租房的权利;2、收取租金的权利;3、保证合理使用出租屋的权利;4、提前收回自住权;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可行使索赔权;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房屋出租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房价越来越高的当下,租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租赁市场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矛盾似乎是永远与房屋出租如影随形。作为房屋的出租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对自己的房子负责,对承租人负责呢房屋出租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1、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每逾期一日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
    2023-07-04
    290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具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解除权。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又根据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
    2023-07-05
    454人看过
  • 房主卖房时,租房者享有什么权利
    当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租房者首先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如果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租房者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无效。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当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租房者首先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如果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租房者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无效。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买卖不破租赁。
    2023-06-09
    41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是否还有权利收取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没有权利收取租金。租赁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原物返还给对方,无法原物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互相负有返还义务的,重合的部分可以冲抵。一、哪种情况下要进行折价补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原物因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在标的物灭失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应当将其返还转让人。该补偿如果低于转让款的,对于转让款或者补偿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没有补偿的,应当以全部转让款为限在双方间分担损失。二、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合同无效指已成立的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会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法律效力。当遇到无效和同时,会涉及到以下合同的处理方式,1、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
    2023-06-26
    499人看过
  • 房屋产权纠纷。,考虑是否有房屋租赁者。
    一、房屋产权纠纷。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产权问题是购房者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卖方非产权人;二是未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并非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他人(主要是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得不到房主的同意。该合同无效,不能办理转让手续。若房地产中存在共有人,而未征得共有人同意就不能交易,那么二手房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二、考虑是否有房屋租赁者。房屋承租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购买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租赁状况。如卖方在出售房屋之前没有将承租人或没有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承租人提出购买房屋该房产的合同可能处于无效状态,也不能继续交易。此外,买房人也要注意,即使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购房者还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入住的尴尬情况。
    2023-04-18
    328人看过
  • 拆迁企业租赁房屋是否有补偿?
    企业租赁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主要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租赁的房屋拆迁,需要对其重新租赁房屋的差价进行补偿。租赁房屋拆迁,各方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租赁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主张房屋价值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而承租人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费用,如果对补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百一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
    2023-07-01
    485人看过
  • 婚后房屋所有权与租赁权利
    一方所有房屋婚后出租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营业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
    2023-07-06
    239人看过
  • 业主有什么权利,租户享有和业主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吗
    一、业主有什么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
    2023-06-16
    75人看过
  • 房屋租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房屋典当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房屋典当又称典卖,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以约定的典价,典当给承典人,使承典人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在典期内,承典人所付的典价不收利包。产权所有人典出的房屋不收租金。期满后产权所有人退回典价,赎回产权,出典人在典期结束后如果继续使用房屋,需交纳房租给承典人。房屋典权既可“规定期限,也可以不规定期限。规定期限的,如出典人不在期限内交纳典金赎回房屋,该房屋即归典权人所有。没有规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随时回赎。典权持有人在典期内将典权转让他人,叫转典。转典必须在原典期内之内,否则无意义。如出典人在合同中规定不许转典,则典权人无权转典。产权所有人出典房屋,必须填写典契,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相比较而言,房屋典当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承典人对处置较房屋抵押人要大一些,因为典权意味着实际占用和使用房屋。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有哪些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在于:1、双方设立房屋抵
    2023-07-07
    115人看过
  •  业主权利的享有者是谁?
    业主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就物业管理的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利,以及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权利,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业主,他可以享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
    2023-11-24
    88人看过
  • 租赁的房屋卖了有没有权利继续租
    租赁房屋被卖后,有权继续承租,卖房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租客可以继续履行合同至租期届满。房主应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一、转租的注意事项1、转租之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第三人将设施破坏,仍然要由承租人来对业主承担损坏赔偿义务,所以在挑选租客时,请慎重选择可靠租客。2、房屋转租时,应当订立转租合同,由业主在转租合同上书面表示同意,并办理转租登记备案。3、转租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也就是说转租最长不能超过承租人的截止时间,除非经过业主同意延长租期。4、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为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承租人在转租时应将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向新租客作出解释说明。二、履行租赁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履行租赁合同的纠纷处理如下:1、承租人转租房屋的问题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和
    2023-06-23
    46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房屋涨了,会影响租赁双方的利益吗?
    不需要赔偿。合同无效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
    2023-07-18
    67人看过
  • 租赁房屋遭遇拆迁,承租人是否有权利得到赔偿?
    既然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那么租赁房屋拆迁时,承租人是否能获得赔偿呢?具体规定如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另外,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因此,这就需要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城市房屋拆迁承租人如何受到保护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2023-07-03
    332人看过
  • 房屋租赁侵权责任主体是谁?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侵权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可能是房屋所有者,也有可能是租赁房屋的人。若纠纷发生的缘由并不是房屋的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且不能推断出房屋存在过错的,那么就需要由租赁房屋的一方来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承租人承租的房屋遭到第三人侵权怎么办1、承租人基于承租权而对房屋具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承租权时,承租人基于占有人的地位,可以相应地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承租人所主张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因占有地位
    2023-06-23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房产租赁转让:租赁合同是否享有业主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租房者享有部分业主的权利。承租人是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 房屋租赁约定交了屋管费是否享受业主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租赁户享受业主的部分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 房屋租赁权是否属于业主权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3
      租赁房屋的人享有部分业主的权利。 承租人是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 租房是否享有业主权?租房业主什么属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5
      租房者是享有部分业主权利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
    • 公产房业承租人是否享有业主同等权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承租人是物业的使用人,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没有了物业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出租人将房屋的部分权利暂时转移给承租人换取收益的权利,承租人没有房屋的处分权,物业管理条例保护出租人、承租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租人对房屋有管理权,承租人有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物业管理条例对房屋出租行为在物业使用管理中有描述,承租人就是使用人,使用人的范围更加广泛,包括承租人。房屋出租,当事人应当到物业公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