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免责条款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8:22:44 25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条是对合同中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

一、免责条款的特征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比如当事人可以约定限制赔偿数额、免除某种事故发生的责任等。

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当然这种兔责可以部分免责(限制),也可以是全部免责(排除)。

二、如何约定免责条款的内容

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

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

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责任是否包括过错责任时。因对过错责任的追究是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基本要求,首先选择只免除过错责任。

3、在购销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若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货物的质量不提出异议,即视为货物合格,出卖人不负责。在这里,免除的是出卖人已经交付的货物的瑕疵责任,还是尚未交货的瑕疵责任?在用语不明确时,解释为只免除已经交付的货物的瑕疵责任,不免除尚未交货的责任。因为按一般理解,对尚未交付的货物在质量上是否合格,买受人难以知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一、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哪些条款有效(一)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二)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三)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
    2023-06-05
    289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的详细解读
    无效的免责条款具体有: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身责任或者明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实际诉讼地位的偏差和不平等,即明显失去公平,必须确认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免责条款无效的形式有哪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
    2023-07-02
    220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问题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
    2023-07-24
    415人看过
  • 设定自我免责条款无效
    近日,丘北县工商局接到一个投诉电话:一手机店主因消费纠纷与顾客打闹起来,要求消费者协会前来调解。原来,家住树皮乡的沈某花了520元在县城杨某的手机店内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可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通话故障,于是其找老板要求免费维修。店主杨某以销售之前有约近日,丘北县工商局接到一个投诉电话:一手机店主因消费纠纷与顾客打闹起来,要求消费者协会前来调解。原来,家住树皮乡的沈某花了520元在县城杨某的手机店内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可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通话故障,于是其找老板要求免费维修。店主杨某以销售之前有约定为由拒绝维修。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杨某在销售手机时向沈某开具了一份售货凭证,并注明:无人为损坏的一个月内保修(排线或显示屏除外)。杨某称:故障是排线接触不良所致,因有约在先,不在保修范围。执法人员表示:杨某排线或显示屏除外的约定内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
    2023-06-09
    410人看过
  • 英文免责条款被判无效
    双方当事人均为国内当事人,而保险单却以英文规定除外责任,不便于油品公司了解、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对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除外责任条款。因此,主审法官认为保险单规定的除外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5万多吨大豆在运输途中发生货损,保险公司以货损原因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约定为由,拒绝货主索赔。广东省高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双方都是中国人,免责条款却用英文写,保险公司没能证明其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支付货主赔偿金1776万余元。2004年4月15日,广东富虹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从国外购买了57750吨散装巴西大豆,委托“韩进大马”轮从巴西运往中国湛江。货物起运前,油品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投保,2004年4月28日,平安公司将保险单,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油品公司。保险单正面以中文载明承保条件,背面以英文载明海运货物保险(格式)条
    2023-06-08
    128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
    一、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原因是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如果是免除自己的责任,而加重对方责任,这种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交易对方的条款,这一点在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时特别突出。因此,民法典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专门对格式条款进行了规定,主要是从三方面对格式条款进行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现实当中有的商家因为需要经常签订某类合同,为了防止出现疏漏以及维护自己的利益,为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使用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降低交易成本,但其弊端亦
    2023-04-12
    304人看过
  • 免责条款是不是无效合同
    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其他部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仍然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一、民事合同的标准是什么民事合同是“企业合同”的对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为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所明确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必须是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成立的合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不存在以上无效的情形,即为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一些劳动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6-21
    321人看过
  • 了解无效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
    无效的免责条款如下: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无效免责条款的情形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为此,《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对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
    2023-07-07
    425人看过
  • 免责合同的有效条款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为: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效1、免责合同或格式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合同或者条款的内容而定,如果条款是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
    2023-08-04
    172人看过
  • 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在格式合同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如下: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第三,免责条款旨在免除
    2023-06-01
    382人看过
  • 无效的免责条款到底该如何认定?
    无效的免责条款的认定是:订立合同免责条款时,一方当事人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一、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条款(1)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2)《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自愿签免责协议有效吗签了免责协议的,可以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免责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三、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规则效力待定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
    2023-03-26
    281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包括以下方面:1.民法典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内容主要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不能随意修改及变更,因此实务中的保险合同多系典型的格式条款。2.保险法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3.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这一特殊行业范畴,同时受《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调整。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2023-05-03
    193人看过
  • 拼车出现事故免责条款无效
    随着北京市7月20日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以来,“拼车”逐渐成为许多人解决出行的方式。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的法官首次针对“拼车”可能引发的纠纷和相关法律问题,向拼车族发出“慎选‘拼友’”、“签订拼车协议”等五大风险提示及相关建议,并指出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签订了免责条款,若搭乘人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司机均须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奥运村的法官介绍,一旦共同拼车出行,搭乘人的人生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就要依赖于司机。因此,拼车首先就应注意谨慎选择“拼友”。然而现在很多拼车族在选择“拼友”时,往往只考虑出行时间、出行路线、费用分担等因素,对于司机的身体状况、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以及以往事故记录等则考虑的较少。对此,法官提示,搭乘人应通过了解驾驶人实际驾龄、以往交通违法处理记录、身体健康等情况,综合判断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守法状况以及是否存在酒后开车
    2023-06-09
    236人看过
  • 雇主自签工伤免责条款无效
    近日,广东兴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兴宁市嘉华有限公司所谓的免责条款无效,并一次性支付矿车工宋伟工伤赔偿4.4万元。2006年7月21日,拿到工伤鉴定书的宋伟向东家兴宁市嘉华有限公司索赔,该公司却说宋伟找错门了,工伤赔偿应由包工头何华负责。因矿车脱轨致残2005年3月18日,嘉华公司与包工头何华签订了一份合同,由何华组织工人开采萤石。合同中,双方对生产安全责任作了约定,如有工伤情况产生,责任由承包方何华承担。两个月后,宋伟加入到嘉华公司的萤石开采运输中。同年8月1日,宋伟驾驶的矿车经过一道风门区拐弯处,由于弯度超急而脱轨。一声惨叫过后,宋伟感到被压在矿车与铁门中的左手好像要断了一样。经兴宁市人民医院诊断,宋伟左手掌第2、3、4掌骨骨折,经司法鉴定,宋伟左手8级伤残。2006年6月30日,宋伟向兴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嘉华公司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
    2023-06-08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免责条款什么样的合同无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31
      合同中有以下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 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 2、依据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产生的基础是合同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生产日益集中,科技高度发达,合同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由合同双方通过免责条款来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是必不可少的。 3、依据当事人的身份及地位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提供者的地位是判断免责条款效力的重要
    • 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无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
    • 有哪些无效的免责条款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等。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免责条款怎么确认无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2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