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1:14:29 425 人看过

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务合同是有截然不同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是针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人员可以签订的,那么如果自己是属于这种全日制的工作性质,就应该正常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由工作单位来正常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是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如果说自己的工作时间属于临时性质的工作时间,比如说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也没有超过24个小时,那么这样的话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了,只能够签订劳务合同,并且以劳务的形式来发放相关的薪酬待遇,而且也不用交纳相关的社保,所以说这个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如果我们个人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去签订劳务合同,因为一旦签订劳务合同之后,对自己来说受到的损失可不是一丁半点。受到的损失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所以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待遇,当然只有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可以同时享受到社保的待遇,不然的话签订一个劳务合同是不具备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他也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明确保护和约束。很多农民工朋友可能不理解这方面的概念,甚至很多农民工都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而且也不缴纳任何的社保待遇,他只是在自己的单位工作,一天享受一天的薪酬待遇,总觉得这样是比较好的,其实这样的话是无形中损坏了个人的利益,虽然说工作了很多天,工作了很长时间,但是自己无法享受到相关的社保待遇,将来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实际上对于自己将来的一些回报和收益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得到的养老金的待遇明显是要偏低于,我们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所以说既然自己,作为农民工来公司进行打工,那么必须由自己,所到的工作单位来给自己缴纳一份相应的社保待遇,对自己来说才是有一个最基本的保证,将来才可以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那么也没有必要去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了。

一、法定节假日不给临时工加倍工资是否违法

是违法的。

第一,“临时工”的概念早已不复存在。临时工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全国全面实行用工合同制度。因此,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等有关规章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使用所谓“临时工”法定节日不发300%的加班费不合法。

第二,招用“临时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所谓“临时工”也应当如此对待。这是一。用工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二。本案这些“临时工”如果依照法律规定主张双倍工资,他们应当是可以获得胜诉的。

第三,公司规定临时工少发加班工资没有法律效力。所谓“临时工”已被劳动法否定了近20年,企业招工依据劳动法均为合同制职工。既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就应当分别支付150%、200%、300%的加班费。“经出具公司相关文件并解释后,临时工表示理解公司制度规定”,这个只能说是公司人事部忽悠了那些法律意识还不够强的职工。

第四,营业店铺法定节假日临时用工可采用完成一定任务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营业店铺需要临时用工时,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有待遇都可以按照“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约定在劳动合同里。

第五,营业店铺法定节假日临时用工还可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本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此,营业店铺法定节假日或者其他需要临时用工的,可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上午用甲工作四小时,下午用乙工作四小时,这样可能对企业更为有利一些,没有必要别出心裁制定那些区别对待的不合法的企业规制制度。

第六,营业店铺需要临时用工,还可以聘用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作为促销生力军。因为他们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需支付夜班费,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无论如何超时加班都不需要支付加班费。把他们所有待遇都明确在劳务合同里,并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执行就可以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一条提出:“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轮换工外,对其他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问题,应当遵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6-10
    98人看过
  • 农民劳务工人公认合法劳动合同样本怎么写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村(街)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
    2023-06-13
    475人看过
  • 选择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专家详解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较好,签订劳务合同得到的法律保护和待遇比签订劳动合同少一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
    2023-07-15
    290人看过
  • 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初步判断是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分具体情况,农民工只是一种群体的称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里面的情况还有很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虽不能认定民工与建筑企业为劳动关系,但农民工的权益也并不是得不到法律保护,如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可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包工头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农民工权益受到伤害后如何维权?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国家的立法本意是要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强势企业与弱势员工力量对比悬殊,本来就不平等。面对《劳动合同法》和强势企业的种种招式,广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23-02-11
    159人看过
  • 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农民工被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要看具体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2023-03-28
    171人看过
  • 劳务合同属于农民工工资吗
    一、劳务合同属于农民工工资吗劳务合同不属于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属于职权的债权,农民工的工资是基于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产生的债权,用工单位要按约定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二、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工资金额吗劳动合同要写具体工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劳动合
    2024-02-04
    148人看过
  • 公司与临时工是签劳动合同或是劳务合同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一、临时工工伤该谁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3-07
    3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底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
    全民合同制是正式职工的。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原国营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家属工等全部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合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是合同制职工。一、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
    2023-03-23
    2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范本]天津市用人单位招用务工农民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范本]天津市用人单位招用务工农民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村(街)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22
    259人看过
  • 国有企业农民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_________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生产(工作)任务根据甲方企业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岗位_________,为_________工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其中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为:_________。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
    2023-06-10
    40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聘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质: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
    2023-06-10
    429人看过
  •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要么协商一致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强调主观因素,是劳动关系的提前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某些客观事实的发生,导致的劳动关系终结,更加强调客观因素,是劳动合同的正常终结。如何区分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
    2023-07-23
    4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的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的关系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上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是规范、调整劳动合同的一部法律。二、劳务合同的含义劳务合同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雇佣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
    2023-04-13
    412人看过
  • 怎么确定自己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可以通过两者的区别进行分辨。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两者不能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主体的待遇不同。(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5)雇主的义务不同。(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7)法律调整不同。(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9)合同的法律责任。(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一、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有什么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
    2023-03-11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建筑公司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是劳务合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建筑工程公司应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是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二者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所以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建筑单位能与农民工直接签订合同吗?是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您所描述的建筑单位是直接管理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建筑单位是发包方,他只把工程款给承包方,再由承包方给其带来的农民工发工资,此时,农民工不与建筑单位直接签合同。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
    • 劳务派遣用工一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28
      关于劳务派遣的含义,它特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一过程中,被派遣劳动者需要向其所服务的企业提供相关的劳动,因此,尽管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实际上向企业提供劳务的责任却落在了被派遣劳动者身上。换句话说,劳务派遣的用意在于代替传统意义上的短期工人,本质上应该算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务合同,只是这种合同是按照阶段性的形式进行签订的。 另外,尽管被派遣
    • 劳动合同比劳务合同好么还是劳动合同好一点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8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务合同好么,还是劳动合同好一点呢。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 农民工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用人单位招聘农民工,可以商跟劳动者签订协商劳动合同,但是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1.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