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征用,合同终止履行,对于赔偿款,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土地补偿款归出租人,承租方在地上种植和建筑的,则青苗和建筑物的补偿归承租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这种消灭,只能是将合同解除时止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解除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
-
土地出租期间被征地钱给谁
467人看过
-
土地合同租期未到征用赔偿怎么计算?
320人看过
-
土地出租出去后被征收钱怎么分
106人看过
-
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33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征用问题
17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被征用,土地赔偿金怎么给?要给谁?
55人看过
土地出租是出租方按约定条件向承租方提供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并收取租金或以其他形式获得补偿的行为。其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更多>
-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如何继续履行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关于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应该物归原主。交付方式: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
-
土地出租被征用如何分配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首先要看你们租赁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一般搬迁补助费用和合理期限的营业损失补偿应该给承租人。具体还要看土地的所有权性质、用途、有无建筑物、附着物等情况。
-
如何合法履行茶园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甲方:天台县×××局 乙方:×××茶园土地科技开发公司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天台茶叶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天台县×××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期间国家征收土地的给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是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