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52:32 325 人看过

一、房地产开发转让程序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保护已经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要求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在办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审核项目转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已经签订的拆迁、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合同是否作了变更,相关的权利、义务是否已经转移;新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开发受让项目的条件;开发建设单位的名称,是否已经变更。上述各项均满足规定条件,转让行为有效。如有违反规定或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补办有关手续或者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并可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二、房地产开发转让中的注意事项

备案应当提供的文件,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只提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各地在制定具体办法时应当进一步明确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受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拆迁的落实情况、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安置补偿的,原安置补偿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之一,与被拆迁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转让之后能否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是政府部门审查房地产项目是否允许转让的重要指标。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在项目转让过程中或者转让后,因转让方、受让方互相推诿扯皮,使被拆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公民房地产转让按怎程序进行
    根据1995年8月7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7条的规定,公民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公民应根据转让的具体形式分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房地产作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作价入股合同、房地产合资或合作开发合同以及房地产抵债协议等;(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2023-06-10
    398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均可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不得转让。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人缴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对该副土地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后,可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一定程度的开发是指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不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占很大比重,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和浪费,该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准予以
    2023-06-10
    179人看过
  • 转让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费用
    1、一般纳纳税人转让自建不动产如何确定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况下转让自建不动产均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均不得扣除土地价款。2、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如何缴税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
    2023-02-24
    370人看过
  • 土地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程序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
    2023-03-29
    463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核心——流程再造(转)流程再造:房地产开发流
    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从拿地前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到项目的研究设计再到施工,最后交付验收的一个持续性过程。而房地产流程再造则是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价值判断,然后根据环节在价值链中的重要性,把握重点环节进行开发的一项管理变革。房地产行业的产品生产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体现为:第一,房地产产品是基于土地开发的产品,产品是固定的,而厂房是流动的;第二,产品的开发周期比较长,一般需要2-3年,在此期间的市场变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更是难以预料;第三,产品由于是露天作业,所以气候对生产也具有一定影响,另外,还有其它许多不确定因素都将影响产品开发流程。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流程控制也变得难以确定,越来越多的开发环节给开发商增加了不少工作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有新的思路,对房地产开发价值链中的环节进行重估,把握住重要的价值环节,而把其他环节更彻底地置于社会分工之下。在这个时候
    2023-06-10
    352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程序
    业务综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中国银行提供的涵盖土地整理储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融资品种。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和商用房开发贷款。申请对象◇您如果需要申请土地储备贷款,您的企业应该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的征用、收购、整理、储备和出让的机构或企业。◇您如果需要申请住房开发贷款,您的企业应该是: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各档次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您如果需要申请商用房开发贷款,您的企业应该是: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用于商业和商务活动的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等商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条件申请土地储备贷款,您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取得企(事)业法人资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手续;2.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其能够通过统一收购、统一征用和统一交易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管理;所在地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房地产评估等行业的市场行为较为
    2023-06-10
    13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包括哪些程序,房地产开发政策有哪些
    毕业两年,工作两年半了,这么多的项目做下来之后,终于把房地产开发弄得七七八八了。房地产开发包括什么程序?房地产开发政策有哪些以下内容绝对比上课时候来的精彩和实用。如果你打算做开发或者是正在开发中,希望下面的内容能够你有帮助。房地产的开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程序:1、前期的准备主要包括的是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一个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一个规划的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所说的五证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不同,取得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现阶段,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划拨给使用人使用,划拨出让的土地由于
    2023-05-08
    32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1)双方申请转让、转让申请、交易双方申请转让的程序同时,还应提供出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信息资料。(2)批准。承办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对资料和包裹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和了解,并进行现场调查,核对有关资料。核对无误后,填写调剂审批单。经办人应携带完整的调剂档案和调剂审批表报中心、局领导审批。(3)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转让合同应当经过公证。(5)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要求。代理人应根据转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单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与转让审批表一并提交审批。(1)根据
    2023-05-08
    308人看过
  • 2023房地产开发流程周期以及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开发流程周期从规划立项到物业交付,少则几年,多到十几年.按照房地产开发的四大环节分,各阶段的时间表为:在前期和报批过程中,一般为10-18个月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单体建筑一般为11-18个月在市场的推广过程中,商品住宅项目:引入期1个月,推广期(蓄势期)3个月,强销期、持续期3-6个月二、房地产开发流程1、建设用地预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2、发布征地通告开发商征地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023-06-12
    407人看过
  • 在建工程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综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资产转让方式转让在建工程,应履行以下程序:1、对双方已确定的各项转让内容进行逐一清点、核查,或由专业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后确定转让价格,并在此基础上签订书面转让合同;2、在相应行政机关办理相关过户登记。因项目公司主要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本的,还须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项目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应债权债务关系后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3、转受让双方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手续;4、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部分或全部建设手续的更名审批程序;5、已签订的设计、施工、监理、银行抵押贷款、商品房预售等在建工程相关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移转程序等。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在建工程的,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办理相应股权变更审
    2023-02-20
    64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所以开发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我国公民,出让的办法包括签订协议,招标或者是拍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都是人民政府用地,转让的话是公民之间对已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的相互转让。主要有
    2023-06-17
    135人看过
  • 房产开发程序(二)
    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1、《规划许可证》;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
    2023-06-10
    455人看过
  • 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吗,房屋土地的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吗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二、房屋土地的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房屋土地的转让流程如下:1.需要签署转让合同确立买卖关系;2.进行网签,办理贷款;3.携带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过户成功后进行抵押登记;4.等待银行放款,交易
    2023-04-30
    54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资质国家允许转让吗
    国家禁止转让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的,取得该资质有严格的要求,不能随意转让和出租、出借。一、哪些条件下商品房可现售商品房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现售: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二、房屋买卖中有哪些重要概念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条件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书面证明文件。2、预测面积,又称暂测面积、合同约定
    2023-02-07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房地产转让程序怎么办理房产转让流程具体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
    • 房地产转让怎么操作程序怎么转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
    • 法律对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后的转让房产有怎样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8
      最高法院认为,如果消费者已经支付了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款项,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这不是《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所称的无效个人清偿行为,管理人无权解除合同。此外,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认定相对人购买的房屋属于特定物。如果相对人已经完全支付了对价,可以要求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继续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但司法实践中对未竣工房
    • 公民房地产转让应按怎样程序进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4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公民应根据转让的具体形式分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房地产作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作价入股合同、房地产合资或合作开发合同以及房地产抵债协议等;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
    • 请问在我国转让房地产的证件及程序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