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定房屋的抵押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20:13:43 442 人看过

一、民法典如何定房屋的抵押权

民法典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房屋的抵押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该房屋优先受偿,可以通过对房屋进行变卖或拍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二、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

1.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2.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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