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在大庆市得到提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21:29 425 人看过

大庆市上调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调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了。2010年1月1日起,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

大庆市上调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调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了。

2010年1月1日起,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70元;5至6级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此次调整后,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至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涨了

工作人员介绍,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存在生活护理依赖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也上调了。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决定的。

本次调整中,大庆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由1900元上涨到2500元,根据政策规定,上涨后的一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50%=1250元;二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40%=1000元;三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30%=750元。

另外,对去年12月31日前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人员,调整抚恤金标准。其中,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9元,其他家属每人每月增加102元。

哪些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伤残津贴发放不包括退休人员和还没退出岗位,仍在单位按月领工资的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员工在因工受伤后,退出工作岗位,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会为其支付伤残津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不能再享受伤残津贴,只能享受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

另外,员工因工受伤后,没有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在单位按月领取工资的,也不能享受伤残津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伤残津贴必须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同步同比例调整,因今年年初大庆市上调了退休金,所以伤残津贴才会随之上调。这些增发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抚恤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

相关文章

甘肃金昌市再度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新疆:工伤保险待遇提高最高月增加240元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

特别推荐

河南省今年将全面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记者日前获悉:为了提高工伤职工及家属的生活水平,河南省全面上调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据介绍,此次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为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已按退休人员安置的),并按退休人员调整过养老金的不再参加本次调整。

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3年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调整后仍低于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执行。具体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65元。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五级和六级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新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25元,属于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生活护理费的新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新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2004年下半年增加的部分,实行足额补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要办多久
    一、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要办多久25个工作日二、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条件正在享受工伤待遇的职工三、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材料劳动鉴定书四、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五、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楼93号窗口六、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七、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机构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3-05-18
    220人看过
  • 周口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周口晚报河南频道1月7日讯周口晚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全面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并于2008年1月底前,将增发的各项待遇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这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2007年6月30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金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在伤残津贴调整之列。调整标准为:被鉴定为伤残一至六级的职工,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我市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237元)×我省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18.9%)÷12×60%”这一基数的90%、85%、80%、75%、70%、60%;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基数的40%增加(孤寡老人为50%),其他亲属按基数的30%增加(孤寡
    2023-04-23
    130人看过
  • 咸阳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讯: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咸阳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范围和对象是,2010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一、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030元的,补足到103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10元,补足910元。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860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760元。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2023-06-09
    294人看过
  • 西安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陕西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西安市将进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调整执行时间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调整幅度为,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0元。调整对象2010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调整标准伤残津贴: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0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伤残津贴调整后,等级为1级~4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220元的,调整到1220元。5级~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020元的,调整到1020元。伤残抚恤金: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并按月在原工作单位
    2023-06-04
    155人看过
  • 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怎么走
    一、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怎么走申请受理办结二、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正在享受工伤待遇的职工三、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设定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服务对象是谁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六、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在哪办理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楼93
    2023-05-14
    58人看过
  • 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一、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三、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条件正在享受工伤待遇的职工四、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材料劳动鉴定书五、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楼93号窗口六、大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期限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2023-05-18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安庆市的工伤保险待遇大概是什么待遇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有残疾的,在申请伤残鉴定,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
    • 如何得到工伤保险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这一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2)事故伤害,
    • 工伤保险应得到哪些待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1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成都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工伤能得到什么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30
      参考来源:https://www...cn/tiaoli/419、aspx《工伤保险条例》:https://www...cn/tiaoli/18、aspx。
    • 工伤保险主要得到哪些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