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43:20 379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七条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公务员如何调任
    直系亲属
    公务员调任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二)提出调任人选;(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四)组织考察;(五)集体讨论决定;(六)调任公示;(七)报批或者备案;(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一、关于警察调动政策警察调动政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同,各地的规定都有所不同。例如中山市公安局民警调动规定,内部调动的要符合下列条件:1、在所在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家庭生活等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非领导职务人员;2、所学专业与调入单位所需专业对口或相近的非领导职务人员。3、申请岗位调动的人员应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由所在单位申报材料(个人报送的不予受理),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借调的一般按以下审批程序办理:1、镇区分局由于承办专项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经征求市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市局政治处审批。2、市局直属单位由于承办专项
    2023-03-22
    384人看过
  • 关于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是什么?
    公务员辞退规定,这个政策出台的好,打破了公务员懒散的工作作风,促进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就应该让他倒地方,让有能力的人接替,当然了,辞退公务员也是有一定辞退费的,但是一些因公受伤,或患病在治疗期间的妇女在怀孕或哺乳期的,不能辞退,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公务员辞退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第三条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
    2023-04-29
    207人看过
  • 安徽试行公务员录用新规
    《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发布,该法规对公务员的录用程序、管理机构、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并明确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将给予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据介绍,《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是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与1997年发布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相比,新规更符合当前实际,规定也更为详细。根据新的试行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今后,招录机关将根据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情况及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此外,按照规定,公务员录用工作政策、名额、职位、条件、程序、结果等向
    2023-06-06
    52人看过
  • 起草公务员调任、辞退等法规
    综合消息,15日举行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透露,为完善中国的公务员制度,有关公务员调任、培训、申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等法规规章将抓紧修改完善,而有关公务员辞职辞退、回避、录用违纪处理、日常登记管理等法规规章也将调研起草。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明年,人事部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启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的论证起草。尹蔚民同时表示,明年要启动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继续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切实加强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培训;继续抓好公务员对口培训;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另外,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突破,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已经建立。这次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果还有:确定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制定了符合各自特点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港澳地
    2023-06-06
    337人看过
  • 山西省公务员调任暂行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务员调任应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素质优良、适应需要的要求,与公务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紧密结合,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第三条公务员调任必须在特殊岗位、特殊需要情况下,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进行,同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依法办事、程序规范的原则。二、调任范畴第四条公务员调任系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第五条本办法所指调入机关担任的职务,系指市直机关副处级及其以上领导
    2023-06-06
    117人看过
  • 调任公务员的步骤
    公务员奖励
    公务员调任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二)提出调任人选;(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四)组织考察;(五)集体讨论决定;(六)调任公示;(七)报批或者备案;(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公务员奖励种类是如何设定的?公务员的业绩和贡献有大小,对公务员的奖励也应有所区别。公务员法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这些奖励种类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要求。同时法律规定,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应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待遇,以满足他们合理的物质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2023-07-22
    222人看过
  • 天津公务员录用面试规定
    《天津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针对近年来各地公务员录用工作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和信访案件,对面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界定,严肃了工作纪律。《实施细则》强调,招录机关违反面试工作纪律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细则》共4章60条。首先规范了面试测查要素和方法。《实施细则》规定,公务员录用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测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意识、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言语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9项要素。根据招考职位的不同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文件筐作业、心理测量等面试方法
    2023-05-01
    192人看过
  • 公务员试用期可以调动吗?
    一、公务员试用期可以调动吗?目前,县以下机关均规定了“最低五年服务期”,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要签订协议,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所以县以下机关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在五年服务期内调动的。《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明确服务期规定:录用到“限制户籍(生源地)”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蒙汉兼通”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
    2023-04-05
    427人看过
  • 山东泰安市下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
    在人们心中一直是铁饭碗的公务员,今后如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将会被淘汰。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对公务员辞退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五种情形会被辞退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员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员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
    2023-04-24
    395人看过
  • 公务员调任与转任的区别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内部交流,即转任,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最大的区别。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
    2023-06-06
    467人看过
  • 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是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于2016年8月19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立法法对部门规章设定处理权限的新要求,《办法》规定,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取消当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情形记录5年或者长期记录。《办法》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的守法和纪律要求。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
    2023-12-24
    135人看过
  • 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今年我市将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公务员手中的铁饭碗将被打破。根据省里统一安排,我省今年将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我省将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及辅助性职位采取职位聘任办法。实行聘任制的职位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特殊技能或经验资历、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性职位;另一类是指事务性较强,主要为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辅助、后勤保障服务的职位。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从事专业性较强或辅助性工作、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5年。简单地说,聘任制公务员,也就是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间,享受公务员编制和相关福利;合同结束,将不再享受编制和福利。按照计划,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一些社会通用性
    2023-04-24
    283人看过
  •  公务员调动流程和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调动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首先,原单位领导和调入单位领导需共同表示同意。接着,调入单位需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并由人事部门开出商调函。然后,工作调动审批表需经过调出调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共同研究审查,并得到他们的批准和盖章。最后,凭借这个表才能办理人事手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调动的程序必须经过以下步骤:首先,原单位领导和调入单位领导需共同表示同意。接着,需要如实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并由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出商调函。然后,工作调动审批表需要经过调出调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共同研究审查,并得到他们的批准和盖章。最后,凭借这个表才能办理人事手续。 公 务 员 调 动 程 序 步 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调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拟调任人员应当认真阅读调任通知,明确调任对象、调任岗位、调任条件以及调任程序等;2. 调
    2023-09-07
    297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考试作弊行为的规定及处罚
    国家考试作弊入刑规定是: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是怎么认定的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如下:1、在一般高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2、导致考试延期、取消或启用备用试题的;3、考试人员违反职责组织考试作弊,主观恶性较大;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危害严重;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以上作弊,提供五十件以上作弊设备;6、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2023-08-13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调任公务员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0
      公务员调动规定如下:1。调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动岗位和调动条件;(二)提出调任候选人;(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4)组织调查;(五)集体讨论决定;(6)调任公示;(七)报批或备案;(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2、根据调任岗位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产生调任候选人。如有必要,可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3、调任人选应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
    •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试行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1
      就是暂时性的以后还会有修改但依然有效力
    •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14
      1、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能辞职,可由单位政工干部到组织你们招考的人事部门录用流动科办理辞职手续。 2、按照规定,你辞职满3年后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 3、不要尝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那样和正式公务员被辞退一个后果,5年内不能报考公务员。 4、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你不辞职,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后,以非试用期公务员身份报考中直机关公务员(各省基本上都不让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
    •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哪些人员享受选任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所谓选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公务员的制度,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员。所谓委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公务员管理权限自上而上任命公务员的制度,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和其他公务员。实行选任制的如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
    • 上海省公务员考试新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7
      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告称,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将于2月3日正式启动。今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推出招考职位1832个,计划录用公务员3416名,其中市级机关、区县机关等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及人员逾七成。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于2月3日至9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笔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