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责任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0:50:58 413 人看过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直接负责的人员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相关说明有哪些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
    2023-05-09
    433人看过
  • 佳木斯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2023-05-10
    91人看过
  • 佳木斯市五保户供养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人;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5、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1、供给粮油和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注: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佳木斯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272元/月/人五保分散供养标准:198元/月/人
    2023-05-29
    252人看过
  • 佳木斯市市区主要街路门前包保责任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区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市区主要街路门前包保责任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六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使市区主要街路达到整洁、美观、和谐、畅通,根据黑龙江省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市区22条主要街路临街的单位、业户和住户均应贯彻执行本规定。第三条落实市区主要街路门前包保责任,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区长负责制,组织有关部门划定包保责任范围,与临街单位、业户和住户签订包保责任状。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协调。第五条包保责任范围:临街房屋主墙体底线至人行道路边石以下雨水井处,左右距离为相临房屋间墙体中心线。第六条包保责任及标准包保责任:在包保责任范围内自觉遵守城市规划,对街容街貌、环境卫
    2023-04-22
    346人看过
  • 佳木斯市汽车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偿款。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三、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
    2023-05-29
    299人看过
  • 佳木斯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2023-05-09
    75人看过
  • 佳木斯市房地产管理局、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镇房地产仲裁暂行办法》的通知
    县(市)、市区各单位:现将《佳木斯市城镇房地产仲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佳木斯市城镇房地产仲裁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省人大批转黑龙江省《城镇公房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城市动迁安置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细则》,依法保护产权人的合法公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房地产纠纷。以维护房地产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安定,特制定《佳木斯市城镇房地产仲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房地产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县(市)同级人民政府下设的房产仲裁机构(关)行使政府行政仲裁管理职能。第三条凡属佳木斯市区和建制县(市)镇范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均以本《办法》的程序进行仲裁。第四条仲裁机关对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必须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
    2023-06-10
    85人看过
  • 佳木斯保险赔偿律师要多少钱
    一、佳木斯保险赔偿律师要多少钱关于聘请律师进行诉讼事宜所需费用的问题,目前法律尚未有统一的明确规定。然而,根据行业标准和实践经验,律师费用通常会因案件类型、涉案金额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以下是两种常见情形下的收费标准:1.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的律师费范围在每次800元至10,000元不等。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的基本律师服务费为每次1000元至2000元,具体费用视争议财产标的额而定。若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则需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进制计算。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侵权方应向受害方赔偿其实际损失;如实际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可参照侵权方的违法所得予以赔偿。同时,赔偿金额中还应包含受害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
    2024-07-17
    395人看过
  • 佳木斯保险公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佳木斯保险公司律师怎么收费(一)若是未涉及任何财产相关事宜的法律事项:800元至10000元为每宗案件的基础服务费用;(二)如若涉及到财产关系的纠纷:我们会收取每宗案件基础服务费用1000元至2000元。然而,如果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了1万元的范围,那么我们将会以以下方式进行分段累进式的费率计算。关于争议财产标的的计费指标如下所述: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至6%的费用;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至5%的费用;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至4%的费用;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2%至3%的费用;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至1%的费用。(一)在审查起诉
    2024-07-23
    121人看过
  • 佳木斯市职工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都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括:(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2)城镇所有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及职工、退休(职)人员;(3)部队在汉单位(不含现役军人和军队在编职员、职工)、特殊行业单位(如金融、邮电、铁路、电力等)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外籍人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人员不参加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2、户口不在本市的单位职工能否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答:根据《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城镇所有企业职工,当然也包括这些单位中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3、单位如何办理基本医疗
    2023-05-29
    420人看过
  • 佳木斯市社会医疗保险内容须知
    社会医疗保险内容有哪些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1、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大额医疗救助:大额互助,普通门诊给予报销的。而特别门诊及住院这块,大额互助报销的是一年内超过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的费用,普通门诊起付线是2000(相当于免赔额),2000以上报50%,最多可报2万。特别门诊和住院报销,它报销的是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线(7万)的那部分费用,报70%,最多10万。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本着自愿的
    2023-05-10
    492人看过
  • 佳木斯市汽车保险理赔基本原则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
    2023-05-30
    279人看过
  • 佳木斯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
    2023-05-29
    364人看过
  • 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材料《基本养老金核改表》二、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设定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
    2023-05-19
    15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佳木斯市律师保险费最新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1
      一、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
    • 佳木斯工伤保险实行赔偿制度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0
      申请工伤赔付的流程: 1、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并依法取得工伤认定书; 2、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并提交资料; 3、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作出支付工伤待遇的决定。
    • 佳木斯市富锦市佳木斯市的产假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1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 佳木斯工伤保险赔偿律师收费最新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4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佳木斯工伤伤残鉴定办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11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