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的法律意义和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8:23:34 231 人看过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

竞业协议有什么作用

竞业禁止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单位的业务和技术,免于遭到辞职员工的竞争。保护用人单位免于受到员工的竞争,但这种竞争的保护最长期限只有2年,期限到了以后,员工就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了,完全可以再次和原用人单位直接竞争,

所以在竞业禁止期限内,用人单位的技术必须有更大的发展,甚至实现迭代升级,让员工就算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后,也对用人单位形不成竞争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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