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起诉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53:50 124 人看过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解决法院不立案和不予受理裁定的方法
    这是在立案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法院收到起诉状7日以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自己审理。所以当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时,中级人民法院必须作出处理。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办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遇到法院不依法立案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进行救济本文将从立案监督的角度做一些基本介绍。1
    2023-07-02
    205人看过
  • 不予立案有哪些不当做法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三是提起自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是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复议后,应当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2023-06-14
    483人看过
  •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民事诉讼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
    2023-04-03
    19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于哪些再审案件应予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再审案件的立案作了如下规定:1.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4)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3.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4)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由自己再审的。4.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认为确有必要的
    2023-04-21
    464人看过
  •  应对法院不予立案的解决方法
    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如果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关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11-08
    232人看过
  • 法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有什么方法救济
    法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的话有以下的救济途径:1.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知识
    2023-06-13
    140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于不予立案的案件处理措施
    这段内容讲述了检察院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的立案侦查程序。公民发现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需在10日内受理案件并确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检察院在处理某些刑事案件时,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这些案件中,最常见的类型是职务犯罪案件。公民发现有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的,检察院要受理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地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1.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包括:1. 公诉案件: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和单位犯罪案件。2. 自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分为公诉案件的自诉和自诉案件的公诉两种情况。3. 单位犯罪案件: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依法应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4. 未成年人
    2023-08-18
    101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规定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的规定有哪些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需要注意的是,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在传唤询问的最长的时间是多久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
    2023-07-07
    338人看过
  • 民间诉讼网购纠纷不予立案怎么办
    民间诉讼网购纠纷如果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不受理的,要求该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监督投诉或向检察院法律监督控告。但是,在立案时需要注意的一下:1、提交规范的民事诉状;2、列明具体的诉讼请求;3、详细阐明事实与理由;4、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其目录。网购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网购纠纷的管辖确定难。与传统买卖合同纠纷中依据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不同,网络购物中有许多是虚拟产品,即使涉及实物的交付,也存在买家包邮和买家支付邮费等不同情况,对于卖方将货物交付给物流公司即承运人的地点是合同履行地,还是买方的收货地是合同履行地,由于一般在交易时没有约定,给法院确定管辖造成困难。故网购纠纷的管辖确定要三步走:第一步:一般原则(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2023-06-01
    466人看过
  • 不立案和不予立案的区别
    不立案和立案的区别如下:1、惩罚不同不立案的基本上就无罪了;立案就意味着构成犯罪了,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最终可能受刑事处罚。2、结果不同公安机关不立案,意味着案件不会进入到侦查程序了;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对案件展开侦查,寻找案件证据,侦查终结会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审理机关不同不立案的,公安局就不存在去追查,法院也不存在审理结案。立案就代表公安部门或法院承认这个案件的合法性,在公安局立案的,公安局就会进行追查定案。在法院立案的,法院就会进行审理裁定。二、借贷型诈骗立案程序1、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不能立案;如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能立案。2、借贷式诈骗立案程序,先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经过核实涉嫌犯罪的,就立案侦查,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具体程序如下:(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
    2023-03-12
    182人看过
  • 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能不能重新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补充内容:一、不予受理概念: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二、不予受理的法律特征:1、只能发生在案件立案之前;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程序上的起诉权的否定;3、只能适用书面形式;4、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5、上诉期限为10天。三、不予受理法律后果: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四、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区别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
    2023-04-27
    217人看过
  • 自诉案件要求出不予立案吗?
    自诉案件不要求出不予立案,没有规定,我们国家法院对于自诉类型的案件需要有不予立案的通知书的证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自诉案件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不予立案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有关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是: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
    2023-06-25
    3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定不予立案的标准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类案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诉讼不受理怎么办法院不予立案,应该为你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你依据法院的裁定书再到中级法院上诉,要求立案,法院会解决的。该解决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
    2023-02-20
    388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监督对于不当立案而立案如何对待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
    2023-06-14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法院对民事案件在法定时限内既不立案又不做出裁定,人民检察院能否提起抗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1.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能够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能够去检察院报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限定》第二条对诉讼、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子。对符合法律限定的诉讼、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限定的诉讼、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十三条对立
    • 受诉人民法院在法定时间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起诉人有何救济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 拒不立案,又不裁定不予受理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哪些案件不予立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3
      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2、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再行起诉的。3、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5、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6、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的离婚案件,判决维持收养关系,没有新情况,6个月内又起诉的。7、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
    • 人民法院对哪些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