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刑事案件撤销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21:02:31 281 人看过

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査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己不成立。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61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一、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审查撤销后,是否需要等待两个月?
    这段文字描述了在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并且在期限届满时无法终结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在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并且在期限届满时无法终结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多少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这是指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可以经
    2023-08-29
    443人看过
  •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会有什么结果呢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二审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包括维持原判、应当改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3-03-01
    50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二审程序,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二审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上诉方式: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抗诉方式:《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1.第二审审判组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不能实行审判员独任审判制,合议庭的成员只能是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上诉、抗诉案件的审
    2023-04-21
    1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撤案后的追诉时效是什么?
    刑事案件撤案后追诉时效是继续计算,与先前立案前经过的时间累计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有多久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要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期而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
    2023-08-13
    2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都有哪些结果
    被告人有权上诉,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
    2023-03-15
    14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
    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后,也是可以进行撤诉的。具体而言,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的情形,那么是可以撤诉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是不能撤销的,刑事案件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而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话,那么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就可以进行案件的撤诉了。刑事谅解书能撤诉吗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但结果可能会有多种。由于谅解书的主要用途在对于人民法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谅解书包含法律意义是在于被告人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了赔偿,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的犯罪行为表示了谅解,通常这个谅解是建立在获得赔偿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1.如果被害人一方就赔偿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协议,获得了赔偿,出具了谅解书,之后又反悔的,要求撤回谅解书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仍将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判决,当然也可能认
    2023-07-08
    224人看过
  • 自认能否撤销?撤销的后果是什么?
    自认能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请求撤销的当事人对其主张的理由负举证责任。自认的撤销是指撤销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自认行为而在程序上所产生的证据效力或证明效果。对自认的撤销仅适用于明示的自认。自认的撤销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形:1、自认的当事人能证明所为的自认不符合事实真相且系出于错误作出的;2、自认系被欺诈胁迫或其他与违法犯罪等有关的原因;3、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的自认;4、代理人所为自认,本人知悉后立即撤销的;5、自认的事实与法院在审判上所认知的事实相违背。撤销自认,一般应在庭审言词辩论终结前进行。商品欺诈的合同能否撤销受欺诈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023-08-08
    4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会二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是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的。至于在什么情况可以提出上诉,法律是没有作出任何限制,而是强调了,对于上诉权是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的,所以,想上诉的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就可以成立,即便是没有任何理由上诉仍然是成立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上诉的期限:判决是十日,裁定是五日。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或裁定就会自动生效。一、刑事案件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
    2023-03-12
    493人看过
  • 原判被撤销后,发回重审的后果是什么?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不会有后果。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撤销原判是由于出现某种情况而依法取消原审法院的判决。撤销原判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审判委员会的职权。根据法律规定,在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判决,如果认为判决不当或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直接改判;本院审判委员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撤销原判,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撤销原判,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会加重刑期吗撤销原判发回
    2023-07-18
    104人看过
  • 刑事和解后撤销案件是否可以
    一、刑事和解后撤销案件是否可以?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不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2023-04-15
    494人看过
  • 撤销缓刑后的假释有什么后果
    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应该与其他犯罪行为数罪并罚。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缓刑或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或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一、审判数罪并罚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审判数罪并罚中要注意的问题:1、行为人实施两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的,构成数罪,应当并罚;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二、被判刑三年是否可以申请缓刑被判刑三年可以申请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判缓刑的程序如下:1、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
    2023-03-08
    371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案件?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因公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裁定驳回,诉讼程序即告终止,人民法院应将案件注销。但这与《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撤销案件并不相同,应加以区别。一、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可以。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
    2023-06-25
    43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3)赦免刑罚的;(4)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撤回通知的;(5)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否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2023-08-18
    181人看过
  • 撤销刑事案件后是否还有追诉权?
    如果是公诉案件,若已经撤案了,意味着公诉机关经调查认为该案件不应予以立案,故撤案后若是没有新证据、新情节,那么应该不能再次立案。如果是自诉案件,若当时已经达成和解,受害方撤诉,而事后受害方又反悔的,应当不予受理,但如果受害方能证明自己达成和解时是出于被迫,并非自愿和解或者和解内容违法的,或是有新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能会重新立案追究。刑事自诉案件私了还能起诉吗1、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是否还会判刑有不同处理结果。2、针对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决定自诉人是否撤诉的因素之一为,自诉人同被告人达成和解。因此,自诉案件当事人私了,自诉人撤回自诉,不会被判刑。3、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原告,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决
    2023-07-01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二审撤销案件的案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在审判实践中,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回到一审法院后,要重新设定案号进行审理。此举存在诸多弊端,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第一,此类案并未审结,回到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原判决已被撤销,再审案件应用原案号,使用新的案号不妥。第二,如果发回重审案件使用新案号,当事人就有权再次要求举证期限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但这两项权利当事人在一审中已行使,重审中再重复行使不妥。第三,在一审案件中当事人的代理手续,由于案号
    • 二审案件的撤销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在审判实践中,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回到一审法院后,要重新设定案号进行审理。此举存在诸多弊端,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第一,此类案并未审结,回到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原判决已被撤销,再审案件应用原案号,使用新的案号不妥。第二,如果发回重审案件使用新案号,当事人就有权再次要求举证期限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但这两项权利当事人在一审中已行使,重审中再重复行使不妥。第三,在一审案件中当事人的代理手续,由于案号
    • 案件立案后二审原告撤诉二审会自动销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法院已经受理的案子,不会自动销案,按你说的情况,法院会中止审理,等待被起诉人的继承人继承其财产及权利,当然这是民事。如果是刑事案件,则终止审理,注意是终止和上面的不一样,如果有证据证明无罪,法院要宣判无罪;如果有罪,终止审理,如果有民事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共同致害人的,可以要求共同致害人赔偿;如果被告人有遗产,可以要求以其遗产进行赔偿。如果上述二方面都不具备,受害人的医药费
    • 刑事案件撤销缓刑就是中止审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撤销缓刑实质上是“一审终审”,因此它是一项较为慎重复杂的工作,由合议庭来审理比较合适,另外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只有二十天,而根据刑诉法解释的规定,撤销缓刑案件的审限有一个月,因此可以推断出审理撤销缓刑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
    • 民事案件一审撤销原判后再审为什么重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最高人民法院,184页上的“应用程序问题”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见“,”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原告索赔或增加被告提起反诉审判,人民法院的独立性根据自愿增加当事人的权利要求的原则或反诉调解二审,调解不成立,告知另行起诉的当事人。“可以看出,在法律允许提起反诉二审诉讼,只处理的方式不同反诉只能调解的第一个实例;调解是不成立的,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