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5:03:11 350 人看过

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首先要解决哪些法律问题?现在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几个法律问题应引起注意。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顶层设计相对滞后的背景下开展的。

有些地方土地确权后的承包证在承包期限一栏就写着“长久不变”几个字。但是“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涵义、“长久不变”与农地二轮承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央政策尚未做出具体规定。

此外,农村土地确权还受到现行法律规定的承包期以及承包期内承包关系的制约。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现在全国农地二轮承包期一般是在2027-2028年到期,也就是现在距离到期还有约13年。据调查了解,当前已经开展确权试点工作的农村地区,普遍做法是沿袭二轮承包的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后,颁证的期限是到2027或2028年。

确权如要体现“长久不变”,必然与现行法律规定的承包期以及承包期内的承包关系发生冲突。

承包期限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切程度和预期必然不同。还剩13年的承包期和50年承包期或70年承包期,农民群众的关切度和预期会有较大差异,这将直接影响他们参与确权工作的积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合作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1.自主经营型自主经营型即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年终按股份分红。入股农民根据自愿可在合作社参加生产,按劳取酬。2.内股外租型内股外租型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合作社采取对外租赁、再入股的经营方式,将土地统一发包给专业种养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这样就有效规避了无经营能力者占有土地,有经营意愿者无地经营的尴尬。什么是股份合作筹资股份合作筹资,就是通过推行股份合作制,将改制与筹资统一起来,在改制的同时,使职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是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改革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但只有企业效益较好,有发展潜力,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在此情况下,职工才愿意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
    2023-07-20
    471人看过
  •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自2011年中央部署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问题重重,疑虑声很多。15年7月,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向农业部发送了一份报告,同时抄送中央农办、财政部、审计署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报告指出,由于低价竞争、政府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导致粗制滥造、地方政府资金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国家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本来是惠民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豆腐渣工程。农地确权成本高,现行政策下收益又极小化。确权是为了带来诸多收益,确权后应有利于土地转租、抵押和买卖。但就目前政策来看,农地确权所确“承包经营权”显然不能买卖,仅允许转租和抵押。且对中国而言,绝大部分农地、尤其是占主体的破碎农地,其转租价值非常有限,而抵押价值则几乎不存在。破碎且规模小的承包地即使可以转让,理论上也可以到银行
    2023-03-16
    250人看过
  • 在债权转化为物权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租赁权物权化该效力集中表现为"买卖不击破租赁"原则,即房屋承租人得在出租人转让房屋时继续享有承租权,该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除此之外,租赁权物权化还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承租人可基于对不动产的合法占有,对第三人侵害租赁物和租赁权的行为,可请求其停止妨害和赔偿损失。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为转租或租赁权让与之行为。二、债权的公示债权的设立,本无须公示,因为债权是相对权。但特定情况下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事人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明示其权利的存在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三、债权的优先力传统债权理论认为债权是一个相对权,其权利的对象直接指向的是人而非物,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行为。在权利实现的安排顺序上并没有如同物权般规定有先后,因其在权利的效力上都是平等的,所以得平等受偿。然而在债权物权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在特定情况下,某些债权较之于其他权利具有特定的优先效力。譬如破产法上的工人工资优先权;海
    2023-06-12
    4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涉及的土地面积大,户数多,且农户承包地块分散,土地质量差异大,地形不一,空间标记存在困难,确权任务繁重。农村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少,登记工作力不从心。同时,由于种种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给确权工作带来困难。由于各村干部及农户人口变化大,农户实际耕种的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难以准确区分类别,容易造成承包地总面积增大,影响了确权面积准确性。又如承包土地时,明确规定果园地不允许承包,但有的果园地也登记在权证上。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土地是按面积平均发包到人,由于在不同区域土质差异大,按照地力肥瘦折扣标准计算后,相同承包人口的家庭,土质差的承包土地面积相对较宽,土质好的承包面积相对少,使得目前确权实测后各户人均面积不一致,导致按照实测面积据实确权难以顺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拥有该土地的承包权以承包合同为依据,但存在一些对承
    2023-06-22
    114人看过
  • 中央银行票据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票据业务刚刚起步,可以预见,央行票据业务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从而发挥巨大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有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第一,为提高央行票据的市场流动性,应尽快完善其交易方式。央行于10月23日发布公开市场业务公告,决定自10月24日起央行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回购,同时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由于目前央行票据不能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央行票据的作用将无法得以充分实施。为增加央行票据的流动性,应尽快允许央行票据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第二,在目前央行票据的回购交易中,应关注抵押比例问题。由于央行票据的票面利率受票据发行时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而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比较大,因此使得央行票据有可能出现折价交易的现象。当市场利率波动较大时,一些票据的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折价现象,在回购中这些折价的票据如果不能控制抵押比例,将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因此,建议市场参与者在
    2023-06-07
    438人看过
  • 失业金领取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失业金领取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失业金领取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问题: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二、失业金领取流程失业金领取流程为:1.申请人携带着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去到附近的社区进
    2023-11-09
    392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主体资格。检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有权处分土地。第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期限,仔细核对租赁期限。三是土地信息。列出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四是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许可证,认真核对租赁期限;仔细审查出租人的自信心,重点关注土地是否由出租人抵押;合同应明确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提供的基本条件;争议管辖协议应注意尽量避免仲裁。(5)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租赁土地上的厂房等物项损失、预期收益损失、职工工资损失、产品报废损失等,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由出租人承担违约金。6应重视合同纠纷的仲裁管辖权。正确填写仲裁机构名称,仲裁机构一般不含“市”
    2023-05-08
    159人看过
  • 2024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三)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四)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五)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
    2024-04-03
    453人看过
  • 二手房过户需注意土地使用证问题。
    二手房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过户流程如下:1、买方办好不动产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2、购房者在等候测绘公司受理后,还需要带着上述材料去现场进行查勘;3、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4、带着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5、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一、房屋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内容如下:1、当事人提供材料必须合法有效,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材料一致;2、房产产权是否清楚,有无产权纠纷等现象,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3、交易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4、交易的房产是否已做抵押。二、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2023-07-02
    457人看过
  • 土地确权问题的探讨
    法律综合知识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为什么要对地块分布图、调查信息公示表等内容进行公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即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由调查员根据权属调查结果编制,直观真实地反应了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编码等信息,农户通过公示,查找自己所承包地块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对异议进行勘误修正,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公示,农户不仅能从图上直接辨清自己地块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能看到相邻地块以及整个村组的地块信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2.农村土地承
    2023-11-29
    141人看过
  • 如何追债,追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如何追债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法官认为,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第二招:面对欠债果断出击“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法官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
    2023-06-01
    2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确权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在举行的“新常态背景下中国农村发展与治理学术研讨会”上表示,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在在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几个法律问题应引起注意。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顶层设计相对滞后的背景下开展的。有些地方土地确权后的承包证在承包期限一栏就写着“长久不变”几个字。但是“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涵义、“长久不变”与农地二轮承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央政策尚未做出具体规定。此外,农土确权还受到现行法律规定的承包期以及承包期内承包关系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现在全国农地二轮承包期一般是在2027-2028年到期,也就是现在距离到期还有约13年。据调查了解,当前已经开展确权试点工作的农村地区,普遍做法是沿袭二轮承包的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后,颁证的期限是到202
    2023-05-04
    62人看过
  • 审判过程中旁听需注意哪些问题?
    1、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2、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3、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适宜旁听。一审法庭庭审程序(一)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二)法官入庭和书记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三)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简单介绍介绍审判人员情况,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四)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五)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六)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最后意见。审判长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
    2023-07-12
    41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2023-07-15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和法律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
      首先,您的土地流转合同中说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您与对方之间的土地转让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村委会盖章; 其次,如果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那么对于集体经济土地,您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流转,而不能对外,且此项流转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是无效的; 再次,该土地性质是农用土地还是商业用地也是关键。按照
    • 农村土地确权后房屋继承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4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
    • 土地使用证和土地确权的法律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01
      商住房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商住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那天开始算起的。房屋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买房时的注意事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开发商明示的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
    • 商标代理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公司商标注册代理的流程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一:商标查询 第二:提交申请 第三:商标审查 第四:初审公告 第五:成功领证 (1)商标局大约3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2)商标审查时间为9个月;(3)初审公告期3个月;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5个月左右。
    • 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买房过程需要注意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
      现在一般都是80-90年龄购买房子的人,购买房子不但需要注重风水,还需要学会看买房子注意事项范围,有时间的话,可以做下来学习下哦!房子是我们大家辛苦花钱买的,买房也是人生当中的一件大事,可不能马虎啊,确定购房目标决定买房,实在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从下定了决心到买着了满意的住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过程。毕竟,对任何人来讲,购买住房,都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儿。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下:买房注意事项之一买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