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欠款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5:20:57 466 人看过

民间借贷介绍人,一般仅起联系、介绍的作用,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一、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

二、借贷合同可以根据口头协议改变担保人吗?

借贷双方口头更改合同,如果是减轻债务的,则担保人还需要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加重债务,则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变更的是履行期限,但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人仍需担责,但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三、民间借贷几年起诉无效

民间借贷起诉期是三年,超过三年就过期,丧失胜诉权。(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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