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执业条件第六条)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4)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和健康条件。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办理材料
无。
原件核查后退回,收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包含评审专家的组成、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处理情况及专家组复核意见等内容。
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有受委托人签名,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金湾分厅提出申请。(参考网址:http://wsbs.jinwan.gov.cn/wsbs/f/zwgk/view
2.预受理: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前往受理窗口或通过邮寄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受理回执》;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勘验,提出审查意见;
5.审批:主要领导作出审批决定;
6.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受理回执》;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不受理;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勘验,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主要领导作出审批决定;
5.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金湾区西湖城区德诚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金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2017年)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2011修正)(2017年)
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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