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中止执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0 10:30:15 199 人看过

撤回仲裁包括:主动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以及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比如仲裁委员会虽受理仲裁申请,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基于仲裁申请人的某种行为,仲裁庭推定其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意思,从而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

一、如何去劳动仲裁流程

劳动仲裁程序为: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仲裁申请,会在5天内将仲裁申请副本送给被申请人;仲裁庭会在开庭前5天,将开庭日期、地点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受理仲裁申请的45天之内结束,如果案情较为复杂的可以延期至15日。

二、劳动仲裁要不要同意调解

劳动仲裁前并不是说都需要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劳动仲裁缺席的后果有哪些

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如果是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这个时候的裁决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缺席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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