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8]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一)销售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发票联、抵扣联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二)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发票。二、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中华会计网校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单》(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2)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4)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承诺书(表明该笔业务确系真实退货,若实际未发生退货,承诺不抵扣。仅适用于“超期发票”。)(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与《申请单》第二联留存。《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可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中华会计网校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时,对实际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抵扣联未经认证,且已超过认证期限的,应在《通知单》上注明“超期发票”字样。注明“超期发票”的《通知单》开具只能由购买方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一式三联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开具有“超期发票”字样《通知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审核相应业务发生情况,对实际未发生退货或销售折扣折让,属超期换票行为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3、购买方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对“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购买方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对尚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认证后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核算当期进项税额转出。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营业税若干税
294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88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
389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
219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
415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
314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91、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2、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才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求如下: 1、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2、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3、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4、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
-
到税务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带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9如果是个人(指自然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普通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需要携带以下物品或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现场填写); 2、税务登记证副本(待查); 3、办税人员本人及本人身份证(经过国税局实名认证的); 4、双方购销协议或购方证明(备查); 5、购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要求完整准确
-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个点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4税务局代开都是为个人或者是小规模企业代开,所以都按照3%的征收率来开。但是还要加收附加税和所得税,综合税率一般为5%-6%左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
税务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51、小规模纳税人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经由相关税务机关批准之后,纳税人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可以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务部门需要将代开发票的情况整理成册以备审查。对于销卖兔税商品或者将商品及应税劳务出售给消费者以及小额销售的纳税人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纳税人需要到税务局临时申报应纳税额,之后携带税务部门发放的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税款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