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2:00:06 457 人看过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得新建排污口的区域不包括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得新建排污口的区域不包括保护区内。

水污染的危害有以下3个方面:

1、对环境的危害,导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造成各类环境资源的价值降低,破坏生态平衡;

2、对生产的危害,被污染的水由于达不到工业生产或农业灌溉的要求,而导致减产;

3、对人的危害,人如果饮用了污染水,会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癌变、传染病及其他一些奇异病症,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恶化,会给人的生活造成不便,情绪受到不良影响等;

水污染的处理方式:

1、少量创建填埋场,让废水、废气都能够经过处理,再排放至河流;

2、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

3、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

4、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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