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纠纷咋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04:30:39 267 人看过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网购商品哪些不能退?有纠纷咋办?

春节期间不少电商打出“春节不打烊”的广告,不少消费者上网采买年货,网购已经成为消费的一个主要途径。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

商品完好啥标准

“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再购买运费险,相当于网店的衣服也可以试穿了,再也不用为冲动消费懊悔了。”辽宁沈阳市市民张*然是位网购达人,但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具体规定也有不少疑问:究竟哪些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有没有标准?张*然介绍,一位商家曾以商品包装已拆封为由拒绝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是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设立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对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适用范围存在不同理解,对商品完好标准的界定存在争议,对于退货的程序、环节没有详细规定等问题。

此次,《指引》明确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范围。《消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等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实践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其他”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一些经营者甚至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进行扩大解释,事实上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消法》无理由退货制度,导致争议发生。

为此,《指引》根据商品的性质,增设了四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即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特价清仓商品,包括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等。

《指引》还界定了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有的经营者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为此,《指引》将普通“商品完好”界定为商品本身、配件及附带的防伪标识、商标吊牌、商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齐全。储值卡(券)类商品完好是指卡(券)内金额未减少。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

七天期限怎么算

《指引》细化了七日的期间计算方式,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期间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消费者应在以上期间内发出退货商品。明确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其购买商品所需支付运费或者被免除运费的金额,以及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未告知的,七日期间自电子商务经营者正式告知消费者的次日起计算。明确了经营者退款方式比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细化了使用积分、代金券和优惠券、信用卡、满减和秒杀活动优惠等情形下退款流程。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了纠纷怎么办?为此,《指引》细化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支持消费者协会和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的监督,调解有关消费纠纷,并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强自律,收集电子商务经营者就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馈。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鼓励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建立先行赔付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上述第(二)项,单独列出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解决拆迁行政裁决纠纷
    行政诉讼调解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其立法本意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权力不能随意处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告诉我们,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直接目的是解决行政争议。十几年的行政审判经验、教训又告诉我们,解决行政争议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是“调解”。笔者认为,在拆迁安置补偿裁决案件审理中,强化调解工作显得更为重要。1、拆迁安置补偿裁决虽然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但确定的是民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民事权利义务,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自由处分的。而这种处分对国家利益没有丝毫影响。2、从拆迁补偿裁决案件的性质看,适合于调解。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商不成"是启动行政裁决的前提,既然在行政程序中强调"协商",那么司法程序中为何要排斥调解呢?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草的《法院行政诉讼调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行政裁决案件列入可以进行调解的范围。
    2023-07-07
    158人看过
  • 如何妥处拆迁行政纠纷
    笔者所在的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是老城区,随着安阳市城市整体规划和老城拆迁改造工程的深入进行,因拆迁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妥善、公正、合理解决因拆迁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已是当务之急。如何高效审理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笔者认为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把立案关。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抓紧立案进入审理程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劝导其找有关部门解决。二是既要吃透案情,熟悉涉案法律、法规,又要善于掌握和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潜在因素和外在制约条件,使纠纷矛盾得以妥善处理。三是注意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政策,讲法律,争取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注意审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不能孤立办案和单纯办案。对于被诉政府的拆迁具体行政行为,开庭审查后,如果行政决定主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但存在细节或技术上的瑕疵,按法律规定能补充完善的,应该建议政府部门补充完善。如果行政决
    2023-04-30
    350人看过
  • 拆迁行政纠纷如何解决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诉讼期间拆迁人不可以拆迁,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当事人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不服的或者对人民政府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老旧小区改造如何补偿老旧小区改造如何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由于拆迁改造的原因,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定;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
    2023-04-06
    311人看过
  • 拆迁纠纷可以行政诉讼
    1、拆迁纠纷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吊销、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2023-05-31
    460人看过
  • 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吗?
    一、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吗?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或者是和拆迁的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的人员及组织,被告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拆迁管理部门,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指的是拆迁的管理机关针对拆迁而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2023-06-15
    22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怎么化解纠纷?
    一、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怎么化解纠纷(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二、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023-06-1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纠纷是行政纠纷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9
      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
    • 拆迁纠纷是否行政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拆迁纠纷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
    • 拆迁纠纷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9
      拆迁纠纷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 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4
      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
    • 拆迁纠纷就是行政诉讼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
      拆迁纠纷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