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不一致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6:20:26 396 人看过

在居间行为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行为应该按照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也就是说,买卖合同中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要与居间合同一致。如果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不一致,则根据居间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的约定进行履行,进行违约责任的赔偿。

钢材购买合同范文

<p>甲方(卖方):</p>

<p>甲方法定代表人:</p>

<p>甲方委托代理人:</p>

<p>乙方(买方):</p>

<p>乙方法定代表人:</p>

<p>乙方委托代理人:</p>

<p>合同履行地:</p>

<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p>

<p>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p>

<p>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吨。</p>

<p>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p>

<p>四、交易方式:</p>

<p>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p>

<p>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p>

<p>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p>

<p>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吨—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吨,并不得少于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p>

<p>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p>

<p>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天上海西本优质钢价每吨加元。</p>

<p>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p>

<p>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p>

<p>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p>

<p>十、结算及付款方式:</p>

<p>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日)同货款一同结算;</p>

<p>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年月与年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p>

<p>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p>

<p>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p>

<p>十一、违约责任:</p>

<p>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p>

<p>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p>

<p>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p>

<p>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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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8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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