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对外投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08:51:03 239 人看过

可以,通过投资可以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不论内资还是外资,投资人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一种是法人。只要没有被法律规定限制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投资人。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且只有一人,并且只能是自然人,而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有限公司是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就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一人注册的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三、只有一个公司做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在我国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名股东出资设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对外的责任能力取决于公司财产的多少,但注册资本仍应视为是对交易相对人的最低担保,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极易出现资本不足或资本混同问题,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非常必要的。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投资企业的资本可以溢出吗
    通常而言,在合伙企业中允许对其进行溢价投资。依照民法领域所倡导的“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只要各合伙人能够达成共识,便可透过合资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来自由地协商确定对该合伙企业进行溢价投资的具体事宜。《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024-04-22
    119人看过
  • 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可以吗
    一、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可以吗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投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有:(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区别于外国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据中国法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审查批准,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设立,企业的住所在中国境内。外国企业则是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登记设立的,其住所在外国。(2)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
    2023-04-14
    17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外商投资相关条件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当场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并送达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特殊环节需提前出具《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上述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审核和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完成。第三步:颁发证书并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备注:特殊环节必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需要哪些材料才能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首先,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次,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此外,还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最
    2023-11-15
    476人看过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嘉兴“解冻”
    从市工商局获悉,从本月起,《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作为一种新型外资主体,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今后将成为嘉兴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新方式。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一直无法直接适用有关三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据《办法》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有两种情形:一是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全部为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二是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另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可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可以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手续。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可直接向嘉兴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不需先经商务部门审批。
    2023-06-06
    103人看过
  • 合伙企业在无对外投资的情况下,应当选择登记为“合伙企业”。
    下面举例说明:假设某私营企业由两人共同投资兴办,年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如果投资者登记注册的是“合伙企业”,则对其所得应当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函[1997]451号文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即不分人计算纳税所得,对合伙经营,应以经营户为单位,就其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此计算该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万×35%-0.675万=4.575万元;而如果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则对企业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首先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33%=4.95万元,同时对个人分得的税后利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还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企业税后利润按规定20%留存(《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5%
    2023-03-29
    110人看过
  •  投资股权合伙企业
    法律综合知识
    该公司的股票具有依法转让的权利,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每一股享有平等的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有义务将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会计报告公开。公司资本总额平均分配给等额的股份,且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进行筹资,股票具有依法转让的权利;法律对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度,但没有最高限度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每一股享有平等的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有义务将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会计报告公开。6.股东权益保障股东权益保障是公司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涉及到股东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在股权投资中,股东权益的保障尤其重要,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公司决策权、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等。同时,公司也应当保障股东的
    2024-02-22
    135人看过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企业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一条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罚。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的,或者未经登记从事限制类项目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和其他主管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罚。第三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规定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罚。第四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使用名称中未按照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
    2023-06-06
    288人看过
  • 我国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诞生
    昨天是国务院颁布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昨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向昆山太阳城园艺中心颁发了我国第一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据了解,这家企业的中外双方合伙人分别是中国自然人李爱梅、美国企业普利科索化学公司(PRECURSORCHEMICALSINC),认缴出资额分别为900万元和300万元人民币。这家企业主要是从事花卉生产、展示、销售,园艺工具、园艺家具销售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现代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也符合新法规的立法宗旨。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昨天实施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是我国通过立法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新的方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我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中,具有设立简便、管理灵活等特征。工商部门提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虽然具有诸多优势,但这一组织形式要求普通合伙人
    2023-06-06
    294人看过
  • 对外投资可以办事业单位吗
    事业单位能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中有: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现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申请人是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全部公积金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二、房产交易营业税怎么算目前房产交易的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以深圳为例,房产登记中心仅代征存量房交易产生的增值税,其他由纳税人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征收手续。1
    2023-04-02
    47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有限合伙企业的含义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
    2023-07-09
    489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对外投资
    法律综合知识
    企业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所谓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是企业总收益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特别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条件下,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2024-05-07
    286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合同到期企业不再和员工续签合同,企业是否要支付员工补偿金。律师:是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您计发2002年5月12日之前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办法为:对于99年8月27日之前您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企业99年8月27日前12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对于在99年8月27日至2002年5月12日期间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2002年5月12月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
    2023-06-06
    300人看过
  • 新《合伙企业法》对风险投资的影响
    我国依据该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有5.4万家,连同依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设立的6.7万家合伙企业,合计12.1万家。新修改的法律对这些企业的发展以及新的合伙企业的建立,无疑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对中国的风险投资提供了新的契机。一、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有限合伙是指在企业中“至少有一人或以上者,拥有对合伙事务的全面管理权,并对商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他们称为普通合伙人;而其他有限的合伙人,对商业的债务无需负个人责任
    2023-06-09
    176人看过
  • 合伙企业能否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和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和其他组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未明确合伙企业属于其他组织,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中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
    2023-04-2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合并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 对于企业合伙人对外投资的收益对不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对于税务,只有我们介入法律顾问才做解答。
    • 合伙企业不能境外投资这种说法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可以开展境外投资的,但是需要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办理完以后,就能合法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了。 所以,合伙企业不能境外投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可以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合伙人可以用什么来投资合伙企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8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2、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