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与执行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6:12:35 140 人看过

一、执行法官拿到执行案件后,将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案件信息

检查执行依据是否生效。实践中常出现申请人并不知道被执行人已经上诉,因此需再次核实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如民事判决、仲裁裁决是否上诉、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检查当事人身份信息

申请人、被执行人是否准确。自然人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完善,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

3、检查申请执行内容

当事人申请的是对法律文书的部分执行还是全部执行。是否为互负义务;若是,则可让申请人先履行。

4、检查案件标的

有多个被执行人的,检查各自的债务数额,分期支付的时间节点,利息的计算等,这些都需要认真核对,以免出现执行错误。

5、送达执行通知

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通知中载明应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及执行费等。若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后,已经履行了规定的义务,应立即联系执行法官。

6、送达报告财产令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应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法院在接到公民、单位等提出的强制执行请求之后,需要判断是否满足强制执行的条件,对于满足的,一般会在收到申请执行请求后的六个月之内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对于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来说,若是发现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对于法院执行官属于法官吗这个问题:

审判官的职责是:依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对双方争议,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做出具体的权利义务裁决。

执行官的职责是: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基于权利人的申请,通过国家公权力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法律文书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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