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的特征及其实践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33:31 433 人看过

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

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

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

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物业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

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

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口头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对合同变更的规定及其实践应用
    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民法典对于行纪合同的规定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
    2023-07-04
    204人看过
  • 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的特征及区别
    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框架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框架协议没有合同的具体内容,只是一种签订具体合同或其他合作的意向,不具有合同的效力,违反框架协议只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有具体详细内容的文本协议,违反合同内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们一般所说的框架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标的交易达成意向并对主要内容予以确定而订立的合同,具体的交易细节在框架合同的基础上再细化成正式的合同。当很多小的重复交易建立了长期合同,就需要一个特殊的合同机制涵盖这种关系和单个交易的需求。这被称为框架协议:合同在一定时期内,为每笔单个交易作为一个框架进行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2023-07-03
    383人看过
  • 共同诉讼的必要性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基于共同的诉讼标的,多个当事人必须一并进行诉讼,法院必须一同进行审判的诉讼。构成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应当具备两个要件:(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2)复数方当事人具有共同的诉讼标的。这是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的实质要件。须明确的是,共同诉讼标的不等于复数方当事人必然具有共同的、不可分的权利或义务,因为这一切在诉讼之始处于虚拟状态,未必确定。共同诉讼标的只是表明复数当事人认为他们具有共同的权利,或者被认为负有共同的务。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有哪些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由于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法院只能合一审理和判决,当事人只能一同起诉或应诉,否则当事人将不适格;所以在起诉或应诉时,如果有部分当事人没有参加诉
    2023-07-05
    315人看过
  • 薪酬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实际应用
    薪酬制度的主要形式有:岗位工资制、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绩效工资制。其特点及作用分别如下:(1)岗位工资制。是指按照不同岗位或职务的特点确定工资标准,并根据员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支付报酬的工资制度。其特点:第一,工资分配遵循“对岗不对人”的原则;第二,强调一岗一薪,同岗同薪,以岗级判别体现劳动差别,拉开岗位之间的工资分配差距。适用范围:生产专业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流水作业,以及分工细,同一岗位技能要求判别不大的企业和工种。如纺织工业。(2)技能工资制。是指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对劳动技能的不同要求和员工实际掌握的劳动技能水平而支付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其特点:第一,优点是能有效调动员工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并促进员工掌握多种技能;缺点是报酬不能反映员工的实际劳动贡献。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的汽车企业。(3)结构工资制。是指由若干个工资部分或工资单元组合而成的一种工资形式
    2023-07-04
    359人看过
  •  合同法中实践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种类,包括定金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这些合同在实际生活中都有应用,例如定金合同可以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借用合同可以明确借用人应遵守的规定,保管合同可以明确保管物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以及保管人的责任,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明确借贷的期限、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以下分别是典型的实践合同种类:1.定金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前,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2.借用合同:一方同意将自己的物品借给另一方使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借用人应遵守的规定。3.保管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另一方保管,合同中应明确保管物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以及保管人的责任。4.民间借贷合同: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另一方,合同中应明确借贷的期限、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合 同 分 类 : 实 践 合 同根据合同的分类,实践合同是指当
    2023-09-06
    123人看过
  • 论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与特征
    目录I.合同诈骗罪的四个特征。。。。。。。。。。。。。。。。。。。。。。。。。。。。。。。。。。。。。。。。。。。。。。。。。。。1。合同诈骗罪的五种形态。。。。。。。。。。。。。。。。。。。。。。。。。。。。。。。。。。。。。。。。。。3III合同欺诈的犯罪方法。。。。。。。。。。。。。。。。。。。。。。。。。。。。。。。。。。。。。。。。。。5四、六种合同欺诈。。。。。。。。。。。。。。。。。。。。。。。。。。。。。。。。。。。。。。。。。。6内容摘要:我国刑法第21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对方财产的合同诈骗罪。从犯罪构成来看,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在主观方面,合同诈骗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使对方当事人能够“自愿”与自己
    2023-05-07
    330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意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自诉案件是指在法定的刑事案件类型中,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我国能够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类型包括:亲告罪、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有什么区别啊?公诉案件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进行的刑事诉讼案件,在没有被害人要求追责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以追究可能的刑事责任。而刑事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提出的刑事诉讼案件,若被害人不提出诉讼的,人民检察院不会主动追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2023-06-30
    251人看过
  • 合同公证的重要作用及其实践意义
    进行合同公证的作用:1.合同公证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2.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3.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为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办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证的作用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公证,其意义和作用从总体上看,一可从源头上遏制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标本兼治;二对防止出现“黑白合同”情况和规范建筑工程交易秩序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具体作用还有:1、可将现通常采用的诸如收取工资保证金等无明确法律依据的行政手段,通过合同条款成为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合法化。2、工资款转经公证处或有关职能部门结算,不仅可即时掌握工资的结算、发放情况,有利于及时、主动采取应对措施,而且为对欠薪行为进行法律、行政处罚提供强有力的证据。3、规定对合同内容作重大变更须经公证,使招投标活动更为健康,合
    2023-07-06
    262人看过
  • 实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第三,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
    2023-03-13
    422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及特征有哪些
    一、实践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实践合同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实践合同的特征实践合同的特征如下: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2023-05-03
    385人看过
  • 保险活动中权利行使的规定及其实践应用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活动所应遵循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保险法律规范中许多内容都必须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在保险活动中,投保人应当依法对其投保的标的,按保险人询问进行如实告知,并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也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而保险人则应当在承保时,将保险合同的条款、条件明确地告知投保人,不得欺骗也不得隐瞒,在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并及时赔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或者逃避承担保险责任。必须指出,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确实不容乐观,造假现象普遍,误导甚至欺诈问题严重,所有这些都是与诚实信用原则格格不入的,也是法律秩序所不允许的。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的规则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
    2023-07-07
    3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合并执行条款及其实践应用
    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责任。行政处罚能合并执行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合并执行,所以行政处罚能够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
    2023-07-06
    325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第三,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
    2023-06-17
    256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的定罪标准及其实践应用
    挪用资金罪的定罪标准是: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超过3个月未偿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进行营利活动;3、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的,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挪用资金罪的最新定罪量刑是怎样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7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口头合同是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是书面合同的对称,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更多>

    #口头合同
    相关咨询
    • 继承权特征及其介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4
      1、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2、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3、继承人所取得的继承权属于遗嘱取得,需要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可以行使继承权。
    • 保险合同特征及其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
    • 民法典规定实践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7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
    • 实践中应该如何推动合同实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6
      实践中,履行合同应遵循下列原则: 1、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的原则; 2、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