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改革思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22:38 187 人看过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中国行政复议制度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又面临诸多的矛盾与问题。行政复议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如行政复议申请人范围的确定、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转送的程序、行政复议文书的格式、复议案件数量的统计等等。另一类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如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行政复议机构的作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方向等等。

行政复议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刻意回避司法化,将行政复议制度定位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弊端,随着行政复议法实施几年来的实践,逐步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

第一、由于行政复议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使行政复议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实施行政复议法之后,行政复议案件曾经有过短暂的上升,到2001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突破了8万件大关,达到历史最高点,但自此之后就一路走低,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受案数量的负增长。

第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过于简单,操作性不强,使复议工作在实践中面临各种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例如,对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合法性与合理性全面审查的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证据规则等,行政复议法均规定得非常原则,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复议工作的开展。

第三、由于行政复议机制失灵,导致诸如信访、申诉、街头抗争之类的非规范性争议解决机制急剧膨胀,反过来又进一步冲击行政复议制度,形成制度渠道虚置、非制度渠道膨胀的恶性循环。同时,由于行政复议机制失灵,使许多本应由行政复议制度解决的问题被后推至行政诉讼阶段,导致司法机关发生角色错位,承担了不应该由它承担的责任,并由此产生连锁反应,无法形成科学的争议解决体系。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非司法化特征,正好与当代各国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同时,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使两者之间的关系出现扭曲,造成司法权的错位,并导致整个争议解决系统的失灵和非规范的争议解决方式的膨胀。改革行政复议制度,必须从司法化这一根本着手,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制度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的含义及可能模式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应该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它是指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组织应该具有的准司法化,由此保证复议过程的公正性,使复议机关能够独立地作出复议决定;其次,它也是指行政复议决定应该具有的准司法效力,进入诉讼程序以后,司法机关应该对行政复议决定给予相当程度的尊重。如果复议程序、复议组织没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很难保证复议结果的公正性,甚至整个复议程序的合法性都会成为问题。同样,如果复议决定进入司法程序以后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行政复议组织与程序的司法化也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关于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的模式,大致可以进行如下三种不同的模式的初步探讨:

1.行政法院模式

行政法院模式是对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最为彻底的改革,它需要合并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废止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基础建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独立的行政法院实际上是将争议解决的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合二为一,既可以保证行政审判的专业性,又可以实现公正司法。在我国采用行政法院模式,有许多好处:

第一、符合我国大陆法的传统。比较观察可以发现,凡是大陆法系国家(日本因为二战的特殊原因而例外),均普遍采用行政法院体制。

第二、符合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设立行政法院(以及相应的宪法法院或者宪法委员会),可以构造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真实地反映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有利于减少普通法院权力过大所导致的专横和腐败,并且,可以摆脱普通法院四级二审体制设置的限制,在一个城市或地区设立一个行政法院,加强行政案件审判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避免法院普遍设立行政庭所导致的资源浪费。

2.双轨制

双轨制是对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改动最小的模式,它是在基本维持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在少数特定的领域(如税务、知识产权等)率先引入独立的复议机构或独立裁判所,与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并行发展。

第一、既可以逐步推动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又兼顾到了改革的复杂性,使过渡更为平稳,各种方案之间更容易比较,也可以减少剧烈变动所造成的冲击。

第二、可以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选择一些领域进行试点,积累了经验以后再向其他领域推广,由此可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第三、可以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进行不同形式的试验,探索多样性的制度安排,避免一刀切式的制度安排所固有的各种缺陷。在这种模式之下,最后形成的很有可能是多种形式的复议制度,而不是一个模式适用于所有的领域。

3.司法化模式

司法化模式处于上述两种模式之间,既不是全盘激进的改革,又不是漫长的单个领域的逐步演变,而是以复议制度的司法化为目标,对现行的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系统的联动改革。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

第一、与行政法院模式比较,司法化模式基本维持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现行格局,只是在复议制度的独立性以及复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上做些必要的充实或调整,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合理分工。

第二、与双轨制比较,司法化模式的改革目标更为明确,进程更容易掌握,由此可以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尽快实现行政复议制度的转型。

正如前面已经指出过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改革涉及到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之间的联动,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因此,能否处理好两个制度之间的互动,使它们有机地衔接在一起,将会是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改革遇到的最大挑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复议制度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听证制度
    行政复议听证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听证程序,保障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法律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依法组织的听证活动。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本制度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活动。行政复议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组织实施听证。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听证员,是指行政复议机构中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组织听证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听证主持人,是指负责组织、指挥听证活动,主持听证会议的听证员。本制度所称的当事人,是指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前款所称“代理人”是指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和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参
    2023-03-02
    337人看过
  • 上海自贸区“法治”新政出台“试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根据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有关规定,日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一:试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在自贸试验区实行相对集中复议权,就是将原来由条线业务主管部门行使的复议权,集中到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层面。具体说来,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市政府委办局(含下属机构、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案件,主要由市政府负责;以浦东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含下属机构、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实行市级垂直领导的浦东新区相关机构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则由浦东新区政府负责。这种复议职能的划转是彻底的,即市政府或者浦东新区政府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复议决定。这既与自贸试验
    2023-04-24
    305人看过
  • 乌海市将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优化发展软环境
    为优化发展环境,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保持和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乌海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优化发展软环境。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明令取消的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并按照要求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运作。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要重新界定市区两级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和便民、高效的要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审批事项,方便各类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全面清理年检事项,改革年检制度,对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年检事项一律取消。二是创新行政审批体制。加强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即:使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
    2023-04-24
    11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法律制度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行政复议制度有如下特征:(1)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的存在为前提。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具体表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往往直接涉及到作为管理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影响其权利和义务,行政权的行使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之间,往往因各种主客观条件影响而出现不一致,争议的出现有其不可避免性,正是这种争议的存在,决定了有必要建立行政复议制度,以解决争议。(2)行政复议是一种由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引起的,复议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相对人
    2023-04-02
    409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复议法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保行政复议实际工作在每一个具体环节中落实《行政复议法》的原则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云南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云南省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和案件办理质量责任评查办法》、《云南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守则》、《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规则》、《云南省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规定》和《云南省行政复义法律文书格式和发文字号规则》等八项行政复议配套制度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云南省八项行政复议法配套制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切实具体、系统全面地对行政复议全过程的实际工作起到较全面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二是突出了审理和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具备的公平、公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听证规则、回避规则、证据规则,以及举证责任分配、证据交换程序、证据审核认定规则等;三是注重内部层级监督和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023-04-24
    312人看过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
    2023-04-13
    23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一级复议制的概念:... 更多>

    #行政复议制度
    相关咨询
    • 公司改制行政复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力因素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9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涌现、横向的学习和竞争、自上而下的贯彻等三股力量综合推动的结果,并呈现出分阶段的动态性。在某个阶段发挥作用的因素,可能在其他阶段没有任何影响,反之亦然。要想推动地方政府的改革创新,需要分阶段和有步骤地进行,并在不同阶段注意各个因素的差别影响。上级政府不应贸然推广某项改革,否则可能诱发不合时宜的集体大跃进。当改革升格为国家意志时,政策落实就越来越取决于地方官员的意愿。 2
    • 哪些制度改革方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提倡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自觉养成下列节能行为习惯,减少日常办公支出:(一)及时关闭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日常办公用能设备,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二)减少一次性水笔、茶杯使用,双面、反复利用纸张;(三)利用自然通风调节室温,缩短空调使用时间;(四)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提高空调效率,降低能耗;(五)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降低电梯运行频率;(六)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7
      1、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
    • 行政复议委员制度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3
      在我国行政复议委员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构造一个独立、专业、权威的行政复议组织机构——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相对集中审理,审案模式追求专业、独立、透明,从而改变决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