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9:30:46 63 人看过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及殴打、虐待他人致伤残、致死的等。

一、非法拘禁加重的情形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加重的情形: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如何辨别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拘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等等。

三、非法拘禁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拘禁的犯罪构成如下:(一)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二)非法拘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三)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范围相关文章
  • 车祸赔偿金怎么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
    2023-02-17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交通事故赔偿范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支付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一、整形失败赔偿手术费几倍这得看情况。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二、撞人后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造成残疾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
    2023-04-06
    148人看过
  • 收监执行包括哪些范围
    收监执行有以下种类及需要的条件: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2.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第一,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第三,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第四,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
    2023-03-22
    196人看过
  • 商标行政诉讼合同都包括哪些范围
    一、我国商标案件的行政诉讼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而进行的。(1)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用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对此,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的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所有涉及到财产权的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诉讼。就商
    2023-04-27
    50人看过
  •  税务行政诉讼范围不包括哪些事项?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文中所述,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国防和外交等国家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以及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因此,答案为A。以下这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一)国防和外交等国家行为;(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哪 些 不 属 于 税 务 行 政 诉 讼 受 案 范 围 ?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税务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法律诉讼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2023-09-07
    293人看过
  • 法定授权范围内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
    2023-03-01
    154人看过
  • 工业用地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范围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一、工业用地转让限制有哪些工业用地转让限制有: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且投资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二、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要办什么手续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3.工
    2023-06-22
    159人看过
  •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哪些范围?
    市政工程一般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各种公共交通设施、供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和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和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结构;地下管道工程。供水、排水(包括(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气、供热管道部分和特殊用途的地下管道和人防通道;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如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街道绿化)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占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部分。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范围,具体如下: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2023-08-18
    339人看过
  • 国家赔偿范围内的刑事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的范围为:1、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超期羁押并事后被证明违法的;2、逮捕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刑事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在现实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常见的就是法院的错误判决,经过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之后
    2023-07-04
    2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范围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二、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5-22
    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范围包括哪些行政机关?
    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有哪些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
    2023-07-03
    487人看过
  • 杭州市区医保范围包括哪些行政区域?
    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一样吗不一样。城乡医保是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须得农村户口才能参保,农村户口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1、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是覆盖城镇户口的居民,新农合主要是覆盖农村户口的居民。2、管理部门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多数地方由卫生部门管理。3、购买方式不同。新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户口的买,居民医疗保险是非农业户口的买。4、报销比例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85%,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新农合
    2023-07-08
    334人看过
  •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1、物,可以是指一定的物质财富,如土地、房屋、森林、交通工具等;2、智力成果可以是指一定形式的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发明等,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3、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可以是纳税、征地、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具体而言,包括依法成立的组织。该组织是由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成立,包括行政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法定的机构编制、职权与职责,同时必须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与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3-07-11
    242人看过
  • 《民法典》财产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财产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民法典》财产侵权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侵权赔偿和财产侵权赔偿。以人身侵权赔偿为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023-04-26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 更多>

    #行政赔偿范围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包括什么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6
      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2、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7、违法征收、征用财产。行政行为造成身体伤害
    • 行政复议依据范围包括哪些行政复议范围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行政复议审查是法律授权行政复议机关的一项权利。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复议审查是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一种形式,行政复议依据范围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一种制度,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达到监督的目的;复议审查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通过审查,纠
    • 包括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7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
    • 全省行政处罚包括哪些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不超过调查期限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 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正面列举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