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再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4:20 240 人看过

签发单位:中国保监会保监发改[2007]785号,收悉贵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中财资发[2007]16号)。经审查,同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您的198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再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您公司1.2亿股股份,占贵公司总股本60%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贵公司股份。请修改公司章程,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本批复于2007年6月22日印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保险相关文章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659号【发布日期】2007-06-05【生效日期】2007-06-0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保监发改〔2007〕659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请示》(生保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8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首钢总公司。受让后,首钢总公司持有你公司1800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13.25%。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事宜。二○○七年六月五日
    2023-04-23
    109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612号【发布日期】2007-05-24【生效日期】2007-05-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保监发改〔2007〕612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调整并相应修改>的请示》(新保发〔2007〕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2,000万股股份、9,012万股股份和6,024万股股份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转让后,保险保障基金共持有你公司27,0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53%。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
    2023-04-23
    476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646号【发布日期】2008-05-27【生效日期】2008-05-2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保监发改〔2008〕646号)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泰康发〔2008〕第0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5000万股股份、中信通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15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你公司650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7.6273%。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二、同意中信通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
    2023-04-23
    265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1459号【发布日期】2007-11-16【生效日期】2007-11-1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保监发改〔2007〕1459号)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等事宜的请示》(合保发〔2007〕第2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普盛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3393万股股份、2765万股股份、1576.5万股股份和2165.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太阳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北京斯迈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德凡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北楚汉经贸有限公司。转让后,太阳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有你公司3393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5.09%;北京斯迈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266
    2023-04-23
    212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6〕1417号【发布日期】2006-12-16【生效日期】2006-12-1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发改〔2006〕1417号)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06〕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二、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四、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杨超。六、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2023-04-23
    142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发[2001]120号发布日期:2001年06月06日生效日期:2001年06月06日失效日期:2006年01月01日各保监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理顺财产保险备案管理工作,鼓励和促进保险公司开发和使用新产品,现就财产保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并通知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制订的条款和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发送各保监办和有关保险公司,有权使用该条款和费
    2023-04-23
    34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保险
    词条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业务的经营,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以限制,将超过其限额的部分转让出去。限制责任、转让责任以分散危... 更多>

    #再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9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行文要遵守党政分开的原则。凡向党的机关行文,原则上应以党组织的名义;凡向行政部门行文,一律以行政名义。行政机关行文必要时可抄送党的机关。(二)职能部门除办公厅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即不得以“文件”的形式行文和审批下达本应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下达的事项,但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向下级机构的相关部门行文,其工作上的联系和事务性的通知,可以采用“函”的形式行文。办公厅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8
      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公文,除密码电报、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会领导、办公厅主任或者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前应当进行登记,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9
      公文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厅统一登记、编号、印制,主办部门应当提供拟印制公文的电子版。办公厅编录人员出校样后通知拟稿人对校样进行校对。拟稿人不在时,主办部门应当派其他人员负责校对。限时印出的特急件,主办部门应责成专人跟踪校对。不得因无人校对而造成文件延误。一般文件校对2次,重要文件校对3次。校对要准确无误,校样与原稿必须一致,不得擅自修改原稿,如必须修改时,应征得办公厅公文审核人员认可,重大改动需要
    • 有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9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以前,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可以制定试行规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0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