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两年没发现财产执行终结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5:52:09 142 人看过

执行两年没发现财产会认定执行终结吗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待被执行人什么有财产了,再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再次处理。

第五百零六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终结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
    一、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终止执行申请的期限是6个月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犯罪吗无财产可执行不会坐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但如果是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三、强制执行
    2024-01-31
    183人看过
  • 法院终止执行满两年,可对方还是没财产怎么办
    法院终止执行满两年,对方还是没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在发现对方有财产后再次申请执行。经过法院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不会受到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发现财产后,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法院终止执行后,还能扣划工资卡吗法院终止执行后执行程序就结束,法院是不会再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2023-08-01
    233人看过
  • 终止执行后多少年就不执行了
    一、终止执行后多少年就不执行了?中止执行的期限是多少年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执行的期限是没有规定多少年的,中止执行的情形存在的,中止执行就继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行政处罚执行中当事人的义务1、实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如缴纳罚款、主动停产停业、改正违法行为,即以实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按时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
    2023-04-04
    418人看过
  • 减刑需要提供财产执行终结书吗?
    一、减刑需要提供财产执行终结书吗?对于符合“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法院在办理减刑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法院在办理减刑案件时,应当严格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若罪犯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财产刑判项,则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不得予以减刑。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法院可以出具终结执行财产裁定书,作为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的依据。二、可以被减刑的情形《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
    2024-01-06
    21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没财产,就无法执行吗
    一、被执行人没财产,就无法执行吗被执行人没财产,不是就无法执行,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并不是就不执行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二、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通知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执行人,一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一般在执行立案后,当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书,会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这个时间段一般在执行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1.申请人信息
    2023-05-06
    429人看过
  • 如果裁定终结执行还能执行吗?
    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当然就不能再申请执行了。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扩展资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至第(六)项目,依次分析如下(1)申请撤销。法院遵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当申请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
    2023-04-11
    296人看过
  • 关于执行终结的理解,执行终结的情况
    一、关于执行终结的理解关于执行终结的理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执行终结的定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2.执行终结不得随意进行,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3.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二、执行终结的情况执行终结有如下情况: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7.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
    2023-06-06
    232人看过
  • 执行终结与执行程序终结有什么不同
    执行程序的终止和执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可以在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情况下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是指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或者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案件。执行程序结束的标志及司法救济执行程序结束又称执行结案或执行完结,具有一定的存在和表达方式,主要有三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落实完毕。这类结案方式因申请执行人享受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权利,执行的目的达到,实现了申请人的诉讼愿望,因此是最理想的诉讼结果。2、案件被裁定执行终结。相比之下,被裁定终结的执行方式的完美性,较之执行完毕要逊色。其中包括部分权利因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没有得到执行,一种情况可能系申请人自愿放弃,另一种情况则是因法定无需或没必要再执行而使执行程序结束。3、裁定不予执行。主要指对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由于其公
    2023-06-11
    498人看过
  • 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如何
    《民事诉讼法》条258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06-12
    290人看过
  • 房产执行终结怎么办?
    保全的房产在执行终结后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保全的房产在执行终结后五日内可以解除,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可以解除。一、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能申请财产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确认纠纷诉讼中,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
    2023-03-22
    262人看过
  • 执行终结定义
    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执行终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即应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这叫做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程序,而是因发生特殊情况而无法或者无需执行,不得不结束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终结执行的情况有:第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执行开始后,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如果这种处分行为确属申请人自愿,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
    2023-07-24
    499人看过
  • 财产被执行后多久出终结文本
    原告方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提交判决书执行申请,以确保后续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为了确保申请人对判决内容有着充分了解,判决文书通常规定了30天内的支付时间。以下为涉及该案执行程序的相关期限:1.执行强制申请时限:自裁判结果生效之后的2年之内。2.案件执行周期标准期:6个自然月。3.司法部门指定案件负责人的时限:在收到申请的当天起的7个自然日内完成。4.启动执行程序的时限:至少需要在收到申请的3个自然日内启动。5.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时限: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自然日内告知。6.确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的时限:在收到申请的10个自然日内完成。7.发布执行援助公告的时限:在收到申请的5个自然日内发布。8.审查执行异议的时限:需在收到异议的15个自然日内完成。9.庭审听证的时限:在收到申请的10个自然日内举行并提出处理意见,在收到处理意见后的5个自然日内给出最终结论。10.审核法律文书的时
    2024-05-13
    223人看过
  • 终结本次执行会通知被执行人吗
    一、终结本次执行会通知被执行人吗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况,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法院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时,确实需要将这一裁定结果正式送达到被执行人手中。2.通过送达终结执行的裁定,被执行人能够明确了解执行程序的当前状态及未来走向,进而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的法律应对。二、终结执行后是否可恢复执行?关于终结执行后是否可恢复执行的问题,法律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但从根本上讲,终结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依据彻底失去强制执行力。1.在某些情况下,如据以终结执行的情形发生客观变化,或者据以终结执行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存在不一致时,终结执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挑战。2.如果符合执行的条件,法院有权根据新的情况对执行程序进行调整,甚至恢复执行。因此,终结执行并非绝对不可恢复,其是否可恢复执行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事实与程序要求。三、终结执行的法律依据及流程终结执行的法律
    2024-08-07
    393人看过
  • 终结了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终结了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二、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三、申请强制执行
    2024-01-17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终结就是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如已经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执行完毕等情况,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执行终结的特点: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 更多>

    #执行终结
    相关咨询
    • 终结强制执行两年后,执行人还可以继续执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并不是执行终结,而是执行中止,被执行人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
    • 执行终结裁定书发给被执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4条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均规定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法院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各人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办理执行终结裁定书发给被执行吗时,还需具体咨询当地专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
    • 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不服法院能终结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 终结执行程序和终结执行效果一样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2009年3月19日,XX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