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合同的履行顺位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4:01:59 261 人看过

在此类案件中,关于合同义务的履行,应当按照签署日期先后为准绳,优先维护最先订立的合同条款。相关的产权登记机关也应尊重这一原则,对最早签约的购得者的登记申请给予优先处理待遇。

然而,如遇两个购房者均未能成功完成房产交易手续的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享有法定权力,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出卖方依照先前订立的那份合同条款严格予以执行。

具体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一经签订后,若出卖方再次以低于原价的价格将该房产出售给他人,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原定目标无法实现,无法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收益,并要求赔偿损失。

此外,买方还有权向出卖方提出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数额两倍的赔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房二卖的顺位规定是什么
    处置一套房产实施两次出售的履行顺序依次为:1.首要步骤是对该房屋是否已进行相关变更登记进行判定,若已完成变更登记,则受让方即最后购买者获得此房屋所有权;2.其次如未出现任何变更登记事项,那么就需根据付款情况来决定最后的买卖权益归属,换言之,付款总金额最大或支付比例最高的那一方可成为房屋的最终买家;3.若上述两类情形均不符合条件,这时我们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先后顺序为指引,以此来明确最终的购房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24-07-28
    315人看过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何确保合同的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继续履行的,除非出现法定的不履行情形,当事人可以不再继续履行:(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除此之外都要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2023-07-16
    479人看过
  • 房屋一房二卖合同履行问题
    一房二卖的情况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顺序为: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优先于已实际占有房屋的,已实际占有房屋的优先于合同签订在先的。因此,若买受人均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可从买卖合同的签约时间顺序、付款程度、房屋的占有事实等方面加以评判。一房二卖,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过,购房人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购房人已经严格履行约定即购房人已经按约定交付购房定金、办理房屋贷款等问题,那么出卖人就难以以购房人违约在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实际中,购房人要避免将以上重要事宜完全委托中介公司处理,积极履行合同。2、购房人已经掌握对方一房二卖的证据合同在先的购房人,一旦发现出卖人又将房
    2023-07-20
    391人看过
  • 如何界定合同中的履行顺序
    一、如何界定合同中的履行顺序合同履行的顺序包括同时履行,先履行以及后履行三种,但合同的履行顺序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自行约定,合同履行顺序不同,合同当事人产生的抗辩权也不一样,比如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就有先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2023-07-30
    248人看过
  • 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顺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则该承租人应当优先承租该房屋,履行租赁合同。(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如果数个承租人均未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则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应当优先履行租赁合同,有权占有使用租赁房屋。(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如果数个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均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优先履行租赁合同。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
    2023-03-12
    450人看过
  • 一房多卖顺位确定产权的顺序是什么?
    一、一房多卖顺位确定产权的顺序是什么?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一房多卖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排除双方恶意情况,依照下列顺序确定物权:依法过户登记的>依法实际占有的>首先支付房款的;其余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本解释规定以及购房合同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二、一房二卖如何判定确权顺序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
    2023-06-02
    375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
    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后,及时缴纳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后,及时缴纳了双方的中介费和各种税、费近3万元,就在我准备向中介的银行监控帐户打首付款时,接到中介打来的电话:不要打房款了,上家房子不买了。并多次转达了上家要求协商的意愿。在与上家的友好协商中得知,原来上家有一个官司,需要有房产证作为重要依据。出于同情上家的遭遇,我答应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在与上家就房产证如何延期过户的友好协商过程中,上家不能认可我方对房产证延期过户的条件,也不认可不卖房赔偿一半违约金的条件,在考虑的拖延中使我方错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时间,最后上家以中介通知我方不要打首付款、我方错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时间都算违约为由,要撤销合同,并要中介和我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上家这种倒打一棒的行为,我值不值得起诉。
    2023-06-10
    68人看过
  • 一房二卖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一房二卖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作以下处理:1、当事人应当返还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2、如果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房二卖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
    2022-07-03
    369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了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合同实际履行了的履行地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部分规定:(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
    2023-04-14
    76人看过
  • 其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一、其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其他合同履行地确定方法如下:1.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非即时结清的合同,根据争议标的确定合同履行地。(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3.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方法如下: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
    2022-07-11
    3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条件有哪些?如何确保合同继续履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但是,在以下情形之一存在时,除外:在法律或事实上债务无法偿还,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不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法律或者事实上,债务无法偿还;(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非金钱债务履行问题:哪些情形可以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金钱债务的履行,还可能涉及到非金钱债务的履行问题。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除外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非金钱债务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除外情形。这些除外情形通常包括:一方
    2023-08-24
    295人看过
  • 一物多卖合同如何履行?
    1、普通动产:交付所有权转移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获得所有权;(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顺序:交付在先——支付在先——成立在先2、机动交通工具:所有权交付转移,登记对抗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出
    2023-06-09
    33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未明确履行顺序的怎么办
    买卖合同中未明确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2023-08-17
    327人看过
  • 一房子二卖顺位怎么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交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怎么退若符合特定的中介购房条件,当事人支付的定金亦可依法退还。首先,当事人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解决该问题,如协商无果,则可考虑申请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需明确定金为房地产买卖协议中的买方支付的购房预付款,若买方按照相关协议履行其义务,定金即可抵扣购房费用;然而在卖家违约的情况下,如无法达到签订合同之初设定的交易目标,此时买方有权请求卖家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
    2024-03-16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房二卖合同,如何确定两个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房屋出卖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
    • 一房二卖合同的履行顺序是怎样的,房屋买卖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6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
    • 一房二卖如何履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15
      1.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之道。诚挚邀请您和对方进行真诚而坦率的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出最有利于双方的解决办法。 2.申请调解。若经过双方的磋商后依然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我们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求助,请他们来主持公道并调解问题。 3.遵循仲裁机制。倘若调解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但先前私自签署了仲裁协议的两方,仍然可以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4.诉诸司法程序。当一
    • 个人买卖房屋房屋的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如何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履行合同是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因此,任何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不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也完成。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份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分别处理:(一)人民法院应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法院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判决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