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广播电视播放者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51:52
142 人看过
广播电视播放权,是指广播电视部门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转播、录制、复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及其复制音像载体。
该条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以下三项权利:
一、播放权。
播放权包含以下两个内容:
1、播放自己制作的节目;
2、经许可转播、直播节目。
二、许可他人授权,并取得报酬的权利。
1、许可他人播放自己制作的节目;
2、经著作权人许可,许可他人播放经许可转播、直播的节目。
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节目,并取得报酬的权利。
广播、电视台的播放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邻接权(表演者、出版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402人看过
-
广播电视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45人看过
-
版权的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吗
433人看过
-
播放者的权利
80人看过
-
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293人看过
-
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哪些权利
13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邻接权
词条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 更多>
#邻接权
最新文章
#邻接权
相关咨询
-
电视台的著作权人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将电视台的广播、电视台播放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一)、电视台的行为可以不经她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2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的规定,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电视台的播放行为可以不经其许可。(二)因为她的作品已发表,所以此时可以适用法定许可制度。法定许可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直接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公开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按照规定向著作
-
广播权和播放权怎么区别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7广播权与播放权的区别如下:播放权,亦称广播权,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公开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权体现了著作权人对作品传播的控制,它属于著作权人,不同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播放组织的权利。《伯尔尼公约》授予作者三项播放权利:(1)无线广播权,即通过空间传播电磁波所进行的广播权;2)有线广播权,即通过电缆等设备以有线方式公开广播作品的权利;(3)使用扬声器等技术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3、我国现行著作权
-
如何对电视台电视视频禁止播放视频或广播电视视频使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
-
广播权和广播组织者权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广播权是著作权人就其作品享有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广播电视组织者权是指非经该组织授权,有权禁止其他组织或个人转播、传播其广播节目或录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 前者属著作财产权,后者属著作邻接权,后者受前者的制约。
-
广播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节目享有的权利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是否经他人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是否需经著作权人许可,这要视情况而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