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院监护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4:40:08 127 人看过

法院裁判监护权的归属标准如下:一般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一、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发生事故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发生事故,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申请更换监护人的,法院根据申请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然后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重新依法指定监护人。

二、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有哪些规定

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

1、对老年痴呆症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在规定指定监护人前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免除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三、哪些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是什么
    1、法定监护(1)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指定监护(1)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
    2023-06-27
    64人看过
  • 监护权是什么意思,如何解除监护权
    羁押的含义是什么,如何释放羁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限制被羁押、逮捕的罪犯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刑事诉讼法对九十五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审查羁押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九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采取不当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撤换。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改变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案件,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得审结。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获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继续核实、审理的,可以取保候审或
    2023-05-02
    266人看过
  • 法院确定抚养费有什么标准,法院判监护权有什么标准
    一、法院确定抚养费有什么标准法院根据确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院判决实践中考虑到以后的不确定性,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一般会判决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这又造成了抚养孩子一方一直要向对方讨要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更加剧了社会矛盾。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
    2023-03-17
    264人看过
  • 撤销监护权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父母对未成年人肯定是有监护职责的,但司法实践中亲生父母亲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案例也比较多,如果监护人不存在着以上这些行为的,那么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请求撤销监护权。根据撤销监护权的这些事由,其实情节严重的还得承担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2023-02-12
    495人看过
  • 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最高法院的回答
    最高法院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情形如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对方真的借给过自己钱,只是当时没有写借条,后来让补写了借条的话,借条还是有效的,但从来就没有借过钱,是对方用欺骗的手段让自己写了一份借条,像这样的借条不用理会,债权人
    2023-07-04
    99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2023-03-04
    420人看过
  • 法院判决监护权归属的标准,怎么确定监护人
    一、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的标准(一)子女的年龄、性别、人数及健康情形。(二)子女意愿及人格发展之需要。(三)父母的年龄、职业、品行、健康情形、经济能力及生活状况。(四)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和态度。(五)父母子女间或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间的感情状况。经济能力不是绝对的考量因素,谁可以把孩子照顾好才是最重要的,法官也会尊重孩子本身的意愿,尽量将监护权判给孩子塬本的主要照顾者,以减少孩子生活上的变动;假如是由经济能力较差的一方取得监护权,法官也可能会要求另一方多负担一些扶养费用,藉由双亲的分工,使孩子能继续在有爸爸、有妈妈关爱的环境下成长。若父母一方曾有家庭暴力之记录,法院会推定家庭暴力的加害人不适宜照顾孩子,除特别情况外,会将监护权判给没有暴力的一方(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5条)。二、如何确定监护人确定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
    2023-04-29
    421人看过
  • 监护人争夺战母亲的监护权受到法院保护
    在日前发生在重庆大足县的一场争夺6岁男童陈晓(化名)的监护人之战中,原告、被告皆以失败告终。法院最终保护了陈晓那位与人交流有困难的无名氏母亲对亲生儿子的监护权。今年8月23日,陈晓的父亲陈某因意外触电死亡,陈晓的生母无名氏是在7年前因流浪街头、被人送到光棍汉陈某处与其同居的女友,村民不知其生母姓名和年龄,也不知其家住何方,因何原因流落他乡。因无名氏说话听不懂,也说不出自己的姓名和来历,周围群众认为无名氏是痴呆患者或者精神病人。因此,陈晓所在的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于8月30日指定陈某的堂兄弟为陈晓监护人。之后,67岁的刘某找到该村委会,请求撤销对陈氏兄弟的指定。原来陈某在12岁时其亲生父母死亡,一直由刘某抚养成人,刘某系其养母,是男童陈晓养祖母,于是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又撤销原指定,重新指定刘某为男童陈晓的监护人。陈氏兄弟不服此指定,遂诉至大足县法院,申请撤销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
    2023-06-08
    56人看过
  • 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
    一、什么情况检察院撤销监护权?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二、监护权的撤销手续1、申请人(
    2023-06-04
    190人看过
  • 法院判决子女的监护权根据什么原则
    法院判决子女的监护权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判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标准如下:夫妻离婚,可以先协商孩子的监护权;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经八岁的,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2023-06-28
    461人看过
  •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概念是什么,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第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第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
    2023-04-21
    141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指定成年人监护人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监护人,另一种是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个,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权责任。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可以由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应当承担监护责任。能否自己为自己指定监护人能否自己指定监护人依据实际情况来看。成年人可以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监护人范围很广;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履行监护职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当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
    2023-07-04
    454人看过
  • 意法院院长扔硬币决定监护权
    据意大利媒体报道,意大利特伦托少年法院院长卡洛·阿尔贝托最近通过扔硬币决定了一名儿童的监护权。报道说,这名儿童的父母已分手,但都希望孩子能和自己过圣诞节。阿尔贝托于是向空中扔硬币,根据硬币落地后是正面还是反面决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一、起诉儿童监护权起诉书要怎么书写起诉儿童监护权起诉书书写如下:起诉儿童监护权起诉书应当首先说明原告、被告和代理人的姓名;其次,说明要求抚养费和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说明事实和理由;最后,双方签字并说明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二、变更监护权有哪些要求变更监护权有以下要求: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疾病或残疾必然会影响对儿童的教育和照顾。从儿童成长的角度来看,这是变更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2023-06-23
    448人看过
  • 如何争取子女的监护权,法院判决监护权的原则
    一、如何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能想当然判给父亲或者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同时,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所以,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二、法院判决监护权遵循什么原则关于离婚时法院确定父母何方
    2023-06-19
    32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孩子监护权是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6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院判决儿童监护权的原则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3
      关于时确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尚无具体规定。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总结出以下考虑标准: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
    • 什么是监护权?监护权是怎么确立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4
      1、监护权的确定一般是法定监护,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就属于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去世了就应该有,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进行监护。 2、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 法院出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是如何回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 什么是抚养权, 什么是监护权, 监护权什么是抚养权, 定义分别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4
      一、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二)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