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财产保全担保金如何退,财产保全的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03:04:20 412 人看过

一、撤诉后财产保全担保金如何退

向人民法院撤诉后,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如果造成被保全人损失,担保用于赔偿损失,有剩余的,由法院返还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

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

1、查封。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

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

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

2、扣押。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

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

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院都不得擅自动用。

3、冻结。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

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此项措施不仅能够及时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防止被冻结财产的人以冻结的财产与他人进行经济交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冻结措施既可以适用于个人的储蓄存款,也可以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

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撤诉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用担保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后有剩余的,由法院返还给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2024-01-06
    198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如下:1、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2、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3、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4、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离婚时先转移财产后分割财产分为以下情况: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此时,避免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2、另外,如果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法院将驳回财产保全申请,为对方转移财产创造机会和机会;3、另外,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
    2023-08-12
    311人看过
  • 财产保全案件撤诉后,财产保全是由谁决定
    由法院来进行决定;如果被保全人有损失,可向法院申请赔偿。对方申请保全时已经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就是为索赔做准备。【法律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对仲裁中财产保全案件的一点认识一、仲裁中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仲裁过程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的第二十八条,该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
    2023-08-05
    324人看过
  • 被告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吗,财产保全的措施
    一、被告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吗民事诉讼的被告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例如被告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二、财产保全的措施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
    2023-06-17
    76人看过
  • 破产后财产保全措施怎么处理
    一、破产后债权人财产保全怎么处理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解除保全措施,意味着在债务人财产上施加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决定失去效力,该财产的法律属性恢复到保全措施实施以前的状态。管理人有权接管该财产并将其纳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本法规定的保全措施的解除是人民法院受理
    2023-06-06
    56人看过
  • 诉后财产保全可以吗以及诉后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有何不同
    一、诉后财产保全可以吗诉后财产保全可以。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需要人民法院来进行裁定,认为符合条件的,准许保全。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保全错误给被保全人财产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二、诉后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有何不同诉后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的不同主要在于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必须在15日内起诉。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
    2023-06-06
    264人看过
  • 保全财产如何提供担保?
    1、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2、申请人向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申请人要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不予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2024-04-20
    308人看过
  • 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针对动产或不动产等具体财产的性质、属性等,采取相适应的保全措施。一、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如果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担保措施。在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监控,防范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财产逃债,一旦出现不利情况,应立即起诉,并申请采取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三、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
    2023-06-23
    269人看过
  • 你该知道的财产保全常识!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二、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三、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一、民事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
    2023-05-07
    418人看过
  • 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
    一、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并不是要提供与申请财产等额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起诉资格,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在诉讼期间被申请人非法转移、藏匿资产等手段对判决执行效果产生影响的一种保护性措施,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起诉资格,同被申
    2024-02-04
    134人看过
  •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特征
    一、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特征(一)保全措施是强制性的和临时性的。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一经保全,当事人就不得再做处分。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有效的担保,或者案件已经审结无须担保的,则法院应解除保全措施。(二)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和与案件有关的财产,该财产的价值不应超过仲裁请求的数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也不能侵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决定不应对当事人的争议标的作出实体上的决定,即不能通过保全来确定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在涉外仲裁案件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重要的意义。正确、及时地申请和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顺利执行仲裁裁决都有重要意义。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
    2023-06-06
    215人看过
  •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程序
    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程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表明解除财产保全的意愿和理由。2.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解除保全的裁定。3.如果裁定解除保全,法院会及时执行,保全措施随即失效。4.如果裁定不解除保全,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在解除保全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者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得到法院裁定准许,那么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法院会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可以是现金、实物或者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但要以法院易于控制和便
    2024-03-10
    81人看过
  • 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债权保全的过程中会面临着法律风险,应该如何防范以避免:(一)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2023-06-08
    405人看过
  • 撤诉后还能保持财产保全吗
    不能。撤诉后,法院将会撤销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是为取得胜诉判决后便于执行,但如果自行撤诉造成他人损失的,需要赔偿由财产保全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撤诉后法院不撤销保全怎么办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原告起诉后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在起诉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案件判决前撤诉,但没有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
    2023-02-28
    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如何执行保全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07
      在采取财产保全后,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查封是指法院在清点需要保全的财产后,加贴封条并将其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该财产的一种措施。扣押是指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置到一定的场所,并扣留其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措施。冻结是指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禁止其提取或转移存款的一种措施。
    •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如何做好财产保全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27
      我们办的每一单追款案件,毫无例外地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判决能不能顺利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全措施成功与否。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另处,如果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 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01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保全财产的措施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09
      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的,当事人、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处分,但被查封、扣押物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车辆),若由当事人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使用,但不得处分。保全
    •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如何办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17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如果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他们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否则裁定将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开始执行。 如果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