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的特殊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32:23 379 人看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遗产分配继承比例

遗产分配继承比例按如下比例分配:1、有遗嘱遗赠的,按遗嘱遗赠进行分配;2、没有遗嘱遗赠的,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同等分配,也可以根据生活情况、抚养义务等情况不均等分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分配相关文章
  • 特殊情况分类讨论
    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我国相关的房产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具有较强的规定,结婚中如双方的房产是在婚后进行购买,或者相关
    2023-08-17
    483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具体什么情况分配法定继承比例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存在如下具体的特殊情况:划分遗产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等。一、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吗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二、法律上遗产怎么分配啊?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
    2023-03-23
    184人看过
  • 侵权责任分配中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分析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主要如下: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这些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不具备该特别条件就不能构成该特殊侵权责任。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
    2023-07-05
    286人看过
  • 遗产继承的特殊情况,遗产继承开始时间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的特殊情况遗产继承的特殊情况如下: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
    2023-04-23
    484人看过
  • 夫妻特殊情况下如何分割财产
    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就分割方式达成协商的,按照双方的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男方要求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先与妻子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商分割方案的,按照协商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双方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除外。三、起诉离婚想分财产怎么办诉讼离婚中,当事人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如果
    2023-02-20
    233人看过
  • 离婚分割房产有什么特殊情况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如下:1、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取得产权的房产分割问题;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分割问题;3、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分割问题。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
    2023-02-17
    263人看过
  • 破产特殊债权怎么分配
    一、破产特殊债权怎么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二、普通破产债权那些优先受偿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
    2023-04-24
    444人看过
  • 法定遗产继承的具体分配情况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不平等: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二、以下情形出现时,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此外,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2023-04-14
    14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对特殊情况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2、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3、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
    2023-04-29
    353人看过
  • 特殊情况应对的措施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特别清算程序的启动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立法来看,特别清算程序的启动有两个途径:一是经债权人、清算人、监察人或股东申请而启动;二
    2023-07-05
    399人看过
  • 属于特殊累犯的情况
    满足以下情况属于特殊累犯: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3、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但是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如果前科是上述三种罪名的,且犯罪时已经成年的,一律构成累犯,需要依法从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07-26
    323人看过
  • 支付工资的特殊情况
    薪酬总额包括特别情况下支付的薪酬,特别情况下支付薪酬包括: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正常度假、罢工、学习等原因,按计件薪酬标准或小时薪酬标准的必定比例支付的薪酬,履行国家或社会责任;2、附加薪酬,保留薪酬。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支付:(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
    2023-06-30
    146人看过
  • 入党的五种特殊情况
    五类”党员的说法不已,其一,党员分为离退休职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在职党员五大类。其二,基层“五类”党员主要指的是:个别农村无职党员长期脱离组织,甚至不交党费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变成“名义党员”;部分党员离乡打工进入非公企业,将党员关系迁出后长期不到企业支部报到,不亮出党员身份,变成“口袋党员”;部分倒闭企业党组织解散,党员另谋职业,组织关系没有正常转移或无法衔接变成“断线党员”;部分离退休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后,自己常年外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有的无法联系,有的支部与党员不认识,变成“陌生党员”;部分因房屋征收搬迁或下岗再就业党员居住地不固定,难以参加活动,变成“挂户党员”。不入党可以当官吗可以。不是党员也是可以当官的,官职对于是否入党没有要求。年满十八周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有资格。想当官的话入党是优先
    2023-07-07
    305人看过
  • 受要约人的特殊情况
    在理论上,所有股东均得充当受要约人。《证券法》对受要约人的资格问题,也未作限制。《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虽然坚持股权平等原则,但由于股东身份存在差异且股票类型的多样化特点,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股票类别相当复杂,股东身份也有较大差异。须注意以下特殊问题。(一)场内交易的受要约人。我国上市公司具有特殊的股本结构,公司发行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得上市流通,公司流通股才可上市交易。《证券法》第32条规定,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据此,证券交易所是社会公众股的惟一流通场所。收购人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其他股东收购其所持社会公众股。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中,惟有社会公众股股东才可充当受要约人。根据法律,收购人不得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收购其所持流通股股票。(二)场外交易的受要约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股和法人股属限制流通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国家股
    2023-03-1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更多>

    #遗产分配
    相关咨询
    • 特殊情况不均等分配遗产的情况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1-20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
    • 特殊情况遗产应如何分配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1
      特殊情况遗产这样分配: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
    • 特殊情况遗产继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
    • 房产发生特殊情况还能重新分配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很困难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
    • 特殊情况下的继承顺位分配情况应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5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