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村土地和住房的补偿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5:38 349 人看过

问题原因:我家在农村,有两亩耕地。日前,我接到镇上的通知:因小城镇改造,我的土地和住房被征用。我们家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详细回答:

您反映的问题涉及两个问题: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费,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安置补助金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的。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

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以上标准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但两项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其他补偿费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由当地政府公布。如果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村民或村委会可以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政府裁定批准征地。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您的家庭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或者不愿异地建房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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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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