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0:47:46 22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多工广播业务的频率及其它技术参数符合调频广播覆盖网规划。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材料上报。将申请材料直报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开办广播电台调频广播、多工广播业务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材料上报。将申请材料直报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2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二条下列业务,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一)中、短波广播;

(二)调频、电视广播(使用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不含)以上发射设备);

(三)调频同步广播;

(四)地面数字声音广播和电视广播;

(五)多工广播;

(六)利用微波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且覆盖区域涉及两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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