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款纠纷从一审到结案要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要依据具体案件才能确定,一审从立案到宣判,一般要在6个月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审结离婚纠纷案件需要多久?
310人看过
-
工程款纠纷开庭完多长时间结案
409人看过
-
审理劳动纠纷案一般用时多久
120人看过
-
经济纠纷结案了多久可以贷款
173人看过
-
刑事案件没有纠纷一般多久能结案
273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还是拖欠工程款纠纷
220人看过
工程款纠纷可以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发包人未按... 更多>
-
发生纠纷门窗工程款多久才会结案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01、欠工程款起诉到法院一般三至六个月可以结案,具体需要根据案件进展而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审结后义务人具有十五日的上诉期,期间未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
-
工程款纠纷起诉状范本一览工程款纠纷多久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31工程款拖欠属于建筑施工合同的范畴,专业性很强,一般都是适用变通程序审理,故一审的审限为六个月。如果起诉,除了要提交起诉状以外,还要提交相应的施工合同、施工资料、工程量工程价款方面的诸多证据,如果没有结算,诉讼中有可能还需要鉴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法院审理抚养纠纷一般多久才能结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
劳动纠纷二审审结多久给工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法律意见】二审原则上在收到上诉状后一个月内会安排承办案件的法官受理该案,法官再根据自己的案件情况排开庭的时间。上诉最长要在3个月内审结。
-
二审结案了,判决书多久能到一审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