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权变更是否适用于留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12:22 400 人看过

占有变更是否适用于留置权?占有变更适用于留置权。留置权的占有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实际占有、控制和支配。所谓合法占有,是指在留置权担保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自愿将财产交付债权人。债权人根据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的基本前提。第二,留置权的含义是什么?留置权,是指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对动产享有留置权,并对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效力是: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权利费用。留置权财产可以分割的,留置权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数额。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将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优先支付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价款。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缴的水果应首先用于支付收缴水果的费用。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当确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后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同一动产设定抵押、质押,保留该动产的,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登记的抵押与质押并存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与未登记的抵押并存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合法占有应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基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占有的财产包括: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委托托运人的货物,运输合同中承包人委托定作人的货物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合同的合同的合同。以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或者侵权行为占有他人财产的,不发生留置权。债权人依照合同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应当是合法占有。虽然双方都有合同关系,但取得占有的方式是非法的,不属于合法占有。此外,应当指出,占有的主体应当是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债权人占有留置权的,留置权不能成立。留置权人将留置权返还债务人后,对第三人使用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成本和实现留置权的成本。如果留置权财产是可分割的,留置权财产的价值应等于债务的数额。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对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权财产的孳息。收缴的水果应首先用于支付收缴水果的费用。

留置权持有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留置权财产。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当确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后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同一动产设定抵押权、质权,扣押动产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抵押权与未登记的抵押权并存的,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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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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