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00:30:14 407 人看过

死刑案件中的调查取证和非死刑案件中的调查取证并无区别,辩护律师均可以向被害人、证人、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明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

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故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找出有利的,一审没被法院采纳或被法院故意忽略的量刑情节,证明案件严重程度,依法应当被判处死刑,但却不必被判立即执行,建议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达到保命的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辩护相关文章
  •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包括哪些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1.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2.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3.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4.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5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调查证据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2023-04-15
    177人看过
  • 死刑案件辩护的调查取证技巧
    1、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但是要提供相应的线索或材料;2、律师可以自案件移送检察院之日起行使阅卷权,之后亲赴现场,对公安机关在勘验笔录中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3、在征得法院或检察院的同意下向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证人进行取证,并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如何进行死刑辩护1、从罪行评价角度说明被告人不应适用死刑。死刑辩护中的罪行评价是指对犯罪的性质,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手段等情节,犯罪的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害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价。2、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评价对被告人不应适用死刑。刑罚的本质并不是为惩罚而惩罚,刑罚的威慑作用才是刑罚的目的。预防犯罪是刑罚威慑作用的充分体现,不适用死刑辩护应充分说明个体是可以接受改造,其发生案件有着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对其不适用死刑不会在社会上产生抵制情绪,非死刑刑罚可以更好地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不适用死刑也同样能起
    2023-07-01
    249人看过
  • 死刑辩护怎么进行调查取证?
    在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如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往往就能挽回犯罪嫌疑人的性命,使其“免死”,所以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收集证据、发掘证据的能力尤为重要。一个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能力强与弱,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往往就是生与死的区别。但辩护律师是怎样进行调查取证的,对很多行外人而言,都是一个谜。律师调查取证常见方式1、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如辩护律师调查犯罪嫌疑人在用人单位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自行拿着证件到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调取相关打卡记录、签到记录等。2、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3、在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4、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
    2023-03-06
    55人看过
  • 死刑辩护怎么进行调查取证
    1、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如辩护律师调查犯罪嫌疑人在用人单位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自行拿着证件到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调取相关打卡记录、签到记录等。2、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3、在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4、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调查证据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5、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2023-03-01
    274人看过
  • 死刑辩护怎么进行调查取证?
    在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如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往往就能挽回犯罪嫌疑人的性命,使其“免死”,所以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收集证据、发掘证据的能力尤为重要。一个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能力强与弱,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往往就是生与死的区别。但辩护律师是怎样进行调查取证的,对很多行外人而言,都是一个谜。律师调查取证常见方式1、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如辩护律师调查犯罪嫌疑人在用人单位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自行拿着证件到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调取相关打卡记录、签到记录等。2、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3、在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4、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
    2023-05-01
    366人看过
  • 罪犯死刑辩护怎么进行调查取证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方式:1、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调取;2、辩护律师可以对笔录情况进行核实,审核其他证据的真实性;3、在征得法院或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4、辩护律师收集被告人亲属协助侦查,收集证据。一、律师在侦查案件中有哪些权利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一)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2023-06-27
    39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 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 更多>

    #死刑辩护
    相关咨询
    •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二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第五十四条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法院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辩护律师可以委
    •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二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四条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
    • 有关死刑辩护人调查取证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
    •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山东省律师协会死刑案件辩护指导意见(试行)》 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控方证人进行调查核实时,辩护律师应当首先让其书写亲笔证词,然后对证人的亲笔证词进行审核,并制作审核笔录辩护律师应当将控方证人、被害人的亲笔证词、审核笔录、证明证人身份的材料以及录
    •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二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 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四条 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