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理由有范围规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6:22:24 344 人看过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理由有范围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申请人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这一权利,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这种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也可能影响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放任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有条件的。

一、可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1.只有申请人才有权撤回复议申请

作为被申清人的行政机关、其他除法定代理人和经申请人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复议参加人,都无权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2.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必须出于自愿

要求撤回复议申请,这是申请人处分其复议请求权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而不是出于某种压力或者顾虑,任何人(尤其是被申请人)不得强迫或者动员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3.撤回复议申请必须在复议决定作出以前

这是撤回复议申请的时间要求,即必须在复议已经开始而复议决定尚未作出这一期间内;复议尚未开始或者复议已经结束,都不存在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问题。

4.撤回复议申请必须说明理由

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要说明理由。这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证被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申请复议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但是,处分这项权利的行为,又直接影响复议活动的进行,甚至会影响他人或者公共利益,也会使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放任自流而得不到纠正。因此,撤回申请也不能随便,要说明理由;能否撤回,则最终要由复议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审查决定。如果同意撤回复议请求,则应记录在案,以便有据可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文章
  • 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一、行政复议机关加重了申请人责任怎么办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无权加重处罚。另外,关于复议不加罚的问题:目前虽然没有“上诉不回刑”的明确、统一的规定,但在各主管机关的复函或解释中,有相似的规定,比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并参照《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不得增加处罚种类或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但是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裁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2023-04-10
    107人看过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要行政复议机关准予吗
    合规定的都能撤回,没有不准许之说。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有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权是法律赋予的,既然是申请人自己的权利,申请人自己就享有处置权,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一、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批准。二、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
    2023-02-26
    200人看过
  • 对复核申请的回复提起行政复议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主要有: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决定:(1)维持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履行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2023-04-19
    58人看过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中止是否正确?
    不正确。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是算中止而是算终止。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三)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四)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
    2023-06-20
    156人看过
  •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判决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判决就不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了。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话,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通知当事人。由于行政复议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于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及时的给予相应的通知。一、提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什么?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4、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二、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
    2023-06-29
    359人看过
  • 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范围
    一、举报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受理举报人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举报人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申请范围(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2023-06-17
    116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包括哪些?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包括哪些?(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5
    2023-05-06
    456人看过
  • 驳回行政案件回避复议申请决定由谁做出?
    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相关的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2023-03-31
    485人看过
  • 撤回交通行政复议申请笔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求事项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注:1.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全称)、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2.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基本情况。
    2023-04-24
    13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中行政复议受理的规定
    行政复议受理的范围申请复议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
    2023-04-30
    332人看过
  • 消防行政复议程序一、申请复议范围
    一、申请复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策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二、申请复议须知: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有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2、公民、法人或者
    2023-04-11
    16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楚向哪一个行政机关
    2023-06-20
    293人看过
  • 必须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内的事项吗
    必须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内的事项的。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话,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通知当事人。由于行政复议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于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及时的给予相应的通知。一、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中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
    2023-03-01
    159人看过
  • 申请人申请复议的范围应符合什么规定
    (一)申请人申请复议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扣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作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
    2023-05-04
    45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 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咨询
    • 申请撤回复议有规定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1、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2、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就此事由再次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你问的关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下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的,写明其业主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号)业主”等。]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委托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对我国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在适用范围内的事项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要点有二:一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二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侵害,可以是实际上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侵害,也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了侵害。由此看出,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方法有哪些,申请人可以撤回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公民、法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就成为申请人,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但享有申请权,而且还可以决定是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即享有处分权。撤回申请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提出撤回申请的必须是公民、法人,包括公民、法人特别授权的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能提出撤回申请要求; 2.撤回申请必须自愿。撤回申请是公民、法人主动放弃复议的请求,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欺骗、威胁、强迫公民、法人撤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被人民法院撤回的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5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这也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但是,因为条例对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作了细化和补充,因此,本项也可以看作是对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细化。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表明放弃了行政复议申请权利,基于行政复议以申请人的申请而启动的特点,自然也以申请人的放弃而终止。 (二)申请人本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资格消灭,没有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