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落款的认定规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0:15:49 181 人看过

一、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借条正下方签名,可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二、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一般只能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而见证人在借款人下方签名时一定要注明见证人,否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注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实践中常见到对方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借钱的人,打官司时令律师哭笑不得。

【注2】金额当然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的切记核对数字。

【注3】务必写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使用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写明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

【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当然,高利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金部分仍然应当保护。

【注6】写清楚偿还方式虽然在法律上意义不大,但实践中可以减少纠纷。

【注7】签名容易抵赖,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电话讨债就容易多了,万一将来诉讼也必须提供这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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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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